威信县长安镇“四严格”强化镇村干部管理
作者:张俊豪 发布时间:2014-02-28 16:46:10 点击率:96
为切实加强机关管理,转变干部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威信县长安镇“四严格”强化对镇村干部的管理。
一是严格出勤纪律。全镇干部职工必须按照《长安镇干部职工管理办法》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党政办认真做好每天的考勤工作。
二是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持书面假条按规定权限逐级经领导签字同意,并将假条交党政办存档。请假人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未销假的,自假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视同旷工处理。
三是严格纪律督查。成立由镇纪委牵头的干部职工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对《长安镇干部职工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结合党政办的考勤和干部职工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督查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实行月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