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费教育引导 打造和谐消费环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2012年3月15日,天气晴朗,时逢盐津老县城赶集天。一大早,赶街的群众熙熙攘攘,县工商局、农业局、卫生局、药监局、质监局、烟草公司等部门在盐津老县城联合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讲解、赶集的群众积极踊跃参与,通过面对面地讲解假烟、假酒、假药、瘦肉精猪肉识别方法,购种用种注意事项、农药鉴别、受污染的鱼辨别方法,同时向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市民们宣传有关维权知识,为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保护自己的健康和安全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促进我县和谐消费环境,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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