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政府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盐津县妇儿工委 李宗香供稿 发布时间:2011-12-30 09:48:28 点击率:69
2001年以来,盐津县政府把实施《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通过十年的努力,实现了妇女儿童事业的科学发展,完成了规划目标任务。今年上半年,完成了“两个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并通过专家评估组的评估验收。“妇女规划”中可量化指标29个,28个达标,1个未达标,达标率为96.6%。“儿童规划”中可量化指标40个,35个达标,5个未达标,达标率为87.5%。盐津县开展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是顺利实施“两个规划”的关键。一是高度重视“两个规划”制定实施。2001年,县政府制定实施了“两个规划”,并做到 “六个纳入”,即将“两个规划”实施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程和目督范围、人大监督政协视察内容、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二是健全机构。县、乡两级均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主管副县长任主任,40个县直部门为成员单位;县妇儿工委办公室配齐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抓具体工作。
二、加强两个规划的宣传培训,是夯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作基础的有效途径。一是抓培训。通过选送优秀妇女儿童工作骨干参加上级两个《规划》专业培训、组织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县委党校培训等形式,提高妇女儿童干部工作能力。二是抓深化。通过开展干部读书活动,举办“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表彰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扩大妇女儿童工作的影响力。三是抓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 “三下乡”、“三八维权周”等节日和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了人人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目标,完善工作机制,是确保规划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按照单位职责、年度任务,对各项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分解落实,明确了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加强妇女儿童教育、妇幼卫生保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先后出台了《实施两个规划跨部门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领导的意见》等政策及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促进了“两个规划”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妇儿工委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协调议事制度、监测评估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了工作长效机制,使妇女儿童工作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
四、加大资金投入,立足关注民生,是全面实施“两个规划”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县委、政府在研究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时,优先考虑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倾斜,将妇女儿童工作经费5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随着经费投入的不断增长,农村贫困留守妇女儿童生产生活、妇女病“两癌”普查、艾滋病致孤儿童关爱等一批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为“两规”的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整合部门力量,全面完成规划目标。组织、宣传、统计、发改、财政、民政、人劳、教育、卫生、计生等40个县直部门,明确责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推进了重点难点指标的解决,为“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强化工作督导。注重发挥县委督查,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作用,通过执法检查、专题汇报等形式推动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通过实施 “两个规划”,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更加明确,对妇女儿童工作更加重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感更加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促进了该县妇女儿童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