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突出“三字诀”抓实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
作者:罗明丽 发布时间:2012-03-30 09:21:20 点击率:71
盐津县突出“重、爱、严”三个字,及早谋划、提前组织,扎实抓好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助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有效开展。
突出“重”,加“速”。接到《关于提高全省村干部岗位补贴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云组通﹝2012﹞185号)以及昭组通﹝2012﹞19号文件后,盐津县委领导高速重视,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以“快”字当头着手工作开展,切实增强了工作实效性,以实际行动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突出“爱”,解“忧”。按照 “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为达到补贴全覆盖,除按照上级要求增加社区干部补贴外,还将村干部列入补贴范畴。经研究决定,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的干部由原来每月1300元提高到1600元;支书、主任由原来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副支书、副主任由原来每月1100元提高到1300元;委员相应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100元;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村(社区)干部,此次生活补贴上浮20%,真正给予村(社区)干部以最实在的关心关爱,让最基层的干部感受到党的温暖.此次共涉及村(社区)干部660余人,预计每年将支出补贴150余万元。
突出“严”,重“管”。盐津县利用此次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的契机,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力度,提高绩效考核金的扣缴比例,按每月人均扣起200元作为绩效考核金。年度考核时以村(社区)为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在年度考核中,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发给绩效考核金2900元;评定为“称职”等次的,发给绩效考核金2400元;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取消绩效考核金,并由乡镇党委指派专人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将依照有关程序免职或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