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第四批涉诉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欧锡海 发布时间:2011-11-01 09:19:28 点击率:81
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盐津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晓宾向成员单位领导逐一汇报了9件案件的执行情况,以及9名被救助人的家庭情况。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同意对9名被救助人给予临时救助共计34500元,并为1名被救助人解决城镇医保,为1名被救助人解决农村低保。
此次救助的9件案件中,6件为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件故意伤害赔偿案件,1件侵犯权益赔偿案件,1件动物饲养致人损害赔偿案件。救助金额为1200元至5000元不等。
据悉,为切实加强对涉诉特困人员的救助工作,解决好涉诉特困人员的实际困难,盐津县涉诉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基金在盐津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于2009年由政府注入20万元设立。设立救助基金以来,共救助特困人员40人,对39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06625.05元,为8名特困人员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为保证基金的正常运行,经法院执行局对具备执行条件的被执行人执行后,已收回8780元返回该基金。
另获悉,盐津县法院将及时对讨论决定后的临时救助对象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后,将陆续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