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三举措创建“四群”教育示范点
作者:盐津县 发布时间:2012-05-22 22:38:45 点击率:67
盐津县在创建“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示范点工作中,认真选点、分类指导、加强督查,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把“四群”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一、认真选点布局,确保具有代表性。一是明确标准。坚持把“干部工作作风好、党群干群关系好、科学发展成效好、群众评价反映好”作为选点的基本条件,把省级重点建设村纳入示范点创建范围,确保各示范点具有典型和代表性。二是精挑细选。坚持分行业、分地域,实行自我推荐、基层评选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经过反复认真筛选,最后确定3个县直机关单位、1个乡党委、19个村、3个社区为拟建示范点。三是强化责任。要求各拟建示范点要有重点突破方向,有明确建设目标,有具体实施方案,有可行创建措施,用1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攻坚突破取得实效,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二、坚持分类指导,增强创建针对性。一是机关单位突出“沉”。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干部紧随而上,坚持把开展“四群”教育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把“三深入”作风落到实处,把“沉下身子服务群众”要求实践到位。二是农村组织突出“实”。结合实际,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目标任务,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三是城镇社区突出“管”。坚持以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为主题,发挥能动作用,创新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六讲六创”活动,着力强化社区服务、凝聚、管理、维稳“四大功能”。
三、加强督促检查,突出活动实效性。一是多形式督促。按照“有人管”的要求,上级组织在开展履行职责中开展督查,上级领导在自身践行“四群”教育中开展督查,县委“四群”教育办在经常性工作中开展督查,县委督查小组在定期不定期活动中开展督促,各示范点在及时报告情况中开展自查。二是多内容督促。按照“有事干”的要求,明确多项督促内容,力促各示范点专题学习到位、公开承诺到位、民情走访到位、村情调研到位、“四式联户”到位、为民办事到位、解决问题到位、群众满意到位,力戒形式主义。三是多目标督促。按照“有效看”的要求,通过各点自身努力和加强指导督查,力争实现各点“统筹兼顾有突破、堡垒作用有加强、科学发展有起色、工作实干有特色、作风转变有体现”等目标,确保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