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兴隆乡推行段长负责制全面开启践“四群”学雷锋热潮
作者:王梅 发布时间:2012-03-28 16:57:25 点击率:74
会议要求:全乡干部职工在“四群”教育上要从细微开始,在弘扬雷锋精神上要从身边抓起,在文明村、文明单位建设上要从整治房屋违法修建、乱占耕地理起。动员全民参与,树立干部务实形象,加快生态兴隆暨文明集镇、村庄规划建设步伐,切实改善人居环境,重点提升集镇品味,维护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集镇管理水平,全方位提高集镇综合管理质量,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对集镇环境整治和村庄治理,试行分区、分段分包负责制。以村(社区)、部门、单位、楼段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文明行为、好人好事,并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融入群众,贴近群众,接受全民监督。并落实三种制度:
一是观察员制度。由区域、楼段分包责任人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街道卫生环境状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及时上报乡城镇规划服务中心或分管领导。
二是义务劳动制度。负责人单位牵头组织并实施义务劳动,经常化、制度化,每月至少一次(党政办公楼必须天天检查)。
三是跟踪督查制度。由乡城镇规划服务中心(可邀请乡党委督查室和党政领导)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倒查负责人单位的工作成效,将倒查情况予以公布,接受大家监督,对落实不到位的,督促负责人单位抓好落实,并汇总存档。
会议还特邀县森林公安局政委就森林防火作了业务培训,各分管领导就当前的党建工作、春耕备耕、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路域治理、安全生产、产业发展、防预工作、学生营养餐等一系列工作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