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康富民同志先进事迹有感:“创先争优”贵在“活动”之外
作者:黄训文 发布时间:2012-07-13 11:57:58 点击率:47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2010年4月以来,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围绕“五好五带头”目标,在各条战线上掀起了“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本人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践行“创先争优”活动,努力适应工作的发展需要和紧跟“活动”的发展进程,自认为对创先争优的意义内涵和任务要求有一定的理解、实践和自觉,但近日有幸学习了康富民同志的先进事迹后,在感动颌首之余,不由得自惭形秽,犹如芒刺在背。
创先争优可以有起点,但是绝不应该有终点。也许有人会认为“创先争优”就是一个为期两年的“活动”,把组织安排的调研报告完成,民情日记写好,为群众做上几件好事、实事,开了总结会议,作个活动总结就算完成“任务”了。试看康富民同志是怎么做的?17岁起担任生产队记分员,先后多次担任木杆镇党代表、人大代表,1979年以来,一直担任红坪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桃子坪村民小组长。当村官34年,党龄48年,多次被上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今年4月,被县委授予“十佳道德模范”荣誉称号。他的令人感动之处就在于他没有把创先争优当做一种阶段性的“活动”,而是数十年始终如一把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和宗旨信念内化于心,外现于行:康富民同志一生坚持学习,20多本泛黄的笔记本、20多万字的民情日记折射出一个共产党员是如何深厚的一种爱民情结;一生坚持宗旨信念,数十年默默奉献不计回报反映了那份党性是如何的坚如磐石;一生坚持助人为乐,件件“小事”中又将共产党人大公无私的大爱精神体现得如此淋漓尽致。
对照先进典型,我们应当如何进一步去理解和践行 “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先争优”,愚以为,当正确认识以下三对关系。
一是“创先争优”活动是一种党建工作形式,它是一种工作载体和工作安排。而“创先争优”不是一般的工作任务,它是对我们党的各级基层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内在要求,它应当融入到所有共产党员的血液中,成为一种信念和使命。
二是“创先争优”活动有时间安排,有始有终,而“创先争优”没有时间表,它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唯有不断“创先争优”,才能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始终做到“三个代表”。
三是“创先争优”活动有相应的“规定动作”,以及必要的方法步骤和基本程序。而“创先争优”没有一定之规,只能与时俱进,两者的共同点是都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归宿点。
康富民同志正是把“创先争优”的信念和要求融入到了自己的血液中,构筑到了自己的党性里,才能做到始终如一、坚持不懈,他留给我们最大的启示之一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仅要在“活动”之内,更要体现在活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