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人民法院召开领导干部任免大会
作者:县人民法院 杨志成 夏武忠 发布时间:2015-01-20 08:59:21 点击率:1306
近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召开了领导干部任免大会。出席大会的有昭通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举同志、昭通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发银同志,盐津县委政法委书记何象奎同志,盐津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何益龙同志。盐津法院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大会由何象奎同志主持。
会上,何益龙同志宣读了任免通知,经中共盐津县委研究决定,任命邓自禄同志为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舒甫春同志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并简要介绍了邓自禄同志的基本情况。周发银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代表中院党组向扎根基层、辛勤工作的各位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此次任免,体现了市委和县委对法院干部的关心,干部经多岗锻炼,在不同环境下工作,有利于干部成长。希望在邓自禄同志的带领下,一如既往的把盐津法院的工作开展好,争取再上一个新台阶。取得更加骄人的工作业绩,为盐津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上,宋举同志代表市委政法委作了讲话。他要求,盐津法院班子及全体干警要讲政治,顾大局,拥护市委的决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人事安排上来,以实际行动支持市委的决定,以铁的纪律和作风,确保法院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旗帜鲜明地支持党委的领导,服从服务于依法治县工作大局,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做好司法为民服务工作。
最后,何象奎同志作了讲话,他要求盐津法院坚持好的作风、好的纪律,并衷心的感谢舒甫春同志,祝愿他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工作顺利,同时也希望盐津法院一班人像支持舒院长一样支持邓自禄同志开展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