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委编办“四举措”严控单位超编进人
作者: 申开信 发布时间:2013-06-25 15:15:23 点击率:156
盐津县委编办采取“四举措”,着力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约束力,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切实落实单位空编进人制度,单位超编使用人员情况得到有效控制,编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树立全县编制一盘棋的观念。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加强“盘活存量”,实行“有增有减”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对职能弱化且有空编的部门单位,将其空余编制调减用于解决职能任务较重的部门单位。
坚持单位用人编制审核制度。各机关事业单位,在招录、选调人员时,须先将用人计划报编办审核,编办根据“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原则给予审核。同意后,用人单位方可进行选录工作。
抓好用人单位自然减员工作。编办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干部退休政策,机关及事业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及其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按照本人意愿,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确保退休人员不占用单位编制。
加强单位用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审核工资基金手段,及时了解单位人员情况。对于超编用人的单位,追查超编进人的缘由,探讨解决超编人员的消化办法。对于违规进人的单位,编办将协同组织、纪检部门对其做出相应处分的决定。同时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编办将积极受理对单位或个人编制违法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