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三个坚持
作者:陈大彩 发布时间:2013-05-06 17:08:51 点击率:3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盐津县水务局紧密联系实际,按照中、省、市、县廉政建设要求,结合干部作风转变年,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完善制度、坚持领导带头执行、坚持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坚持完善制度。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从财务管理、会议制度、接待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入手,继续规范管理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取得实效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让制度管人、管事,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用制度来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执行。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首先带头执行,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自己首先要做到,为端正党风政风率先垂范,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问题,真正用把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八项规定”来赢得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坚持强化监督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到位,对干部职工上下班和上班期间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整治慵懒散慢等不良风气,促进机关工作提能提速提效。同时开展水利工作督查,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水库安全管理、冬春水利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小水电工程等水利工作督查,将学习贯彻落到实处。局党组针对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在加强学习宣传的同时,切实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努力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确保监督管理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