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法院“四举措”开展裁判文书评查
作者:严祖轩 发布时间:2012-09-27 08:38:54 点击率:1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的要求,盐津县人民法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为抓手,通过“四举措”着力加强法院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审判质量。
一是细化裁判文书评查标准,制定《盐津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评查指导办法》。规定裁判文书格式主要参考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要求,主要评查裁判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文书格式、结构、文字表述是否正确,程序和实体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足,事实是否清楚,案卷装订是否符合统一规定等。
二是坚持办案人员全员参与裁判文书评查,坚决杜绝只是极少数能力强的法官参与评查的现象。各审判庭的每名法官至少有2份裁判文书参加评查,参加评查的裁判文书原则上不少于生效裁判文书总量的5%。
三是明确裁判文书评查方式,采取本院各审判庭自查和评查小组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以各审判庭自查推荐为主,评查小组抽查为辅。各审判庭自查自荐上报:刑事审判裁判文书15份;民一庭裁判文书5份;民二庭裁判文书5份;行政庭裁判文书1份;审判监督庭再审裁判文书1份;执行局执行类裁判文书5份。抽查数由裁判文书评查领导小组根据各审判庭的结案数按比例随机抽查。
四是明确奖惩,强化问责追究。本院初评后,优秀的裁判文书上报到市中院参加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上报刑事裁判文书5份,民事裁判文书8份,行政裁判文书3份。对组织开展评查活动成绩突出的审判庭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裁判文书进行展示、交流、推荐、表彰,对劣质有瑕疵的裁判文书进行整改批评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