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建立新提拔科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机制
作者:盐津县委组织部:何益龙 发布时间:2012-06-07 08:58:11 点击率:2
盐津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的一系列部署,扎实开展“四群”教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新提拔科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新提拔科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将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将直接联系群众作为干部酝酿提名的“基础关”。在干部的初始提名阶段,把直接联系群众情况和做群众工作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群众观点不牢、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联系群众不紧密的,不作为提名人选;在研究确定考察人选时,充分考虑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情况,对群众公认度低、反映强烈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在群众工作满意度测评中,总体评价为“不满意”超过三分之一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
二是将直接联系群众作为干部考察环节的“着重点”。在对考察人选的考察中,在考察谈话时认真听取干部群众对拟提拔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做群众工作的情况介绍;在民主测评或书面征求意见中,发放《群众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对干部的群众观念、深入基层、接访走访、联系群众、帮助解决问题等情况进行测评;在与考察对象面谈时,充分了解直接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填写《新提拔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报告书》,如实报告直接联系群众情况,并经单位审查确认;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直接联系群众和做群众工作情况全面客观作出评价,并专题报告。
三是将直接联系群众作为干部任前培训和公示期内的 “必修课”。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纳入新提拔科级干部任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等渠道和手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让新提拔科级干部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群众工作的有关要求,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对拟提拔担任县乡科级职务的干部,在公示期结束前,利用节假日时间,在村至少当1天农民、住1个晚上、走访10户以上群众或企业职工,撰写调研文章和走访札记,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没有按要求做好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取消其拟任人选资格。
四是将直接联系群众作为干部任期考核的 “硬指标”。新提拔干部任职一年内,至少挂钩1个村(居)民小组或1家企业,驻村30天以上,联系6户以上群众,认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形成经常性走访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在试用期考核中,把直接联系群众情况纳入重要内容,在其挂钩联系的范围开展直接联系群众情况民意调查,对调查中“不满意”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存在突出问题的,视情况作出延长试用期、取消任用等组织处理。没有试用期的,提拔任职1年内,把直接联系群众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考核不过关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