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召开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第五次队长联席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4 08:58:41 点击率:3
1月22日,盐津县召开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第五次队长联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祝建兵,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声安,各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声安主持。
会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汪世权宣读了县委对2012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10个先进派出单位、4名优秀工作队长以及28名优秀指导员的表彰决定,鼓励其他派出单位、工作队长和指导员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圆满完成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各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分别就201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深入剖析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签订了2012年新农村建设申报项目监管和资金使用承诺书,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县委副书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祝建兵全面总结了2012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各乡镇工作队在今后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整合水利、交通、教育、民政、扶贫等部门新农村建设资源,确保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抓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日常管理,把定期督查与暗访结合起来,健全经费考核机制和驻村工作队员考勤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亮点和驻村工作队员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提高驻村工作队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提出了“两个真心希望”:即希望即将离去的老队长将好的思想、想法、建议留下,带走最深刻、最美好的回忆,希望各位队长继续坚持“战斗”,做好各项收尾工作。
最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声安整理了各位队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下步指导员选派工作、新农队建设管理等做了专题发言。他指出:下步工作中要坚持一个意识,即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坚持以乡镇是主体的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两项制度,即工作队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三项机制,即指导员选派机制、工作目标机制、年终考核机制,努力开创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