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法院:阳光审判进乡村 服务群众闹春耕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4 17:25:07 点击率:3
进入2012年4月,恰逢清明、谷雨两个节令,在彝良二半山地区,正是繁忙的春播季节。龙安法庭辖区四个乡内,上天倾撒了几场春雨,大地饱湿,气温上升,百花争放;真是一派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景象!
乡政府干部职工在书记、乡长的带领下,三五成群,包片包组,把农业科技带到田间地头,指导督促农民早计划早播种,实施科学种植,参加劳动生产,与农民打成一片,忙得不亦乐乎。
面对繁忙的春耕生产农忙实际,龙安法庭进一步增大下乡办案力度,扩大巡回审理范围,走出法庭,走近农家,走在田野,把办公地点、工作场所延伸到纠纷当事人村社、家中,全力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尽量不耽误农民生产劳动时间。月初,三名干警下乡到四十公里外的钟鸣乡木龙村,亲临自诉人欧某和被告人姜均两家,查勘双方争执的地界现场,了解双方打架的原因,走访村委员会调查调处情况,充分听取各方陈述和诉求,法官干警以邻里和睦为主要内容,分别为双方讲解法律,释明情理,希望双方相互谅解,和睦团结,用更多的时间抓春耕生产,促家庭建设。通过法官下乡立案调查过程中的耐心细致工作,在开庭审理前,双方当事人调解和好,自诉人申请撤回自诉,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中旬,法庭三名干警先后到龙安乡摸槽村委员会和该村杨家沟组周满从家中,两次调解年高八旬的原告周满从与村卫生所医生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通过法庭干警认真、耐心、仔细的调解劝导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当场支付赔偿款,消除对立隔阂,实现案结事了。法庭干警又在龙安乡七里沟组诉前调解一起请求标的为300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场调解,当天兑现。
法庭干警到三十多公里外的小草坝乡三道村上海组,调查调解原告张英诉被告刘文、彭凤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二被告之子在一次受托维护电线时不幸被电击死,责任单位赔偿死者亲属42万元款,后因原告(死者之妻、被告之儿媳)携带其子另嫁他人,二被告遂将全部赔偿款占为己有,分文不给原告母子。二被告沉浸在丧子之痛和儿媳早嫁他人之愤中,开始对原告大骂,对法官的到来也不理睬,表示不出庭应诉,对立情绪很大。为了方便当事人,第一次通知开庭的地点,是双方就近的小草坝乡政府,但开庭之日,二被告果然未出庭。法庭考虑到二被告年老,对立情绪大,二被告不出庭,有些事实不好查清,如果作缺席审判,恐对二被告不公,法庭决定延期开庭。法庭再次驱车到二被告家,二被告门上锁,无人在家,经打听,在山坡地里做活,三名干警爬上半山坡,找到被告刘朝文,法官干警敞开心扉,心平气和,向其释明与本案有关的许多利害关系,做了好几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天色渐晚,终于说服了老刘的心,老刘答应这次一定出庭,与原告说过高低。本月中旬时间,法庭干警还到金竹村小山组、石垭组,大桥村钻天组等送达诉讼文书,了解当事人诉求,调解纠纷三起。
四月下旬,法庭干警四人到三十公里外的两河乡田黄村陈湾组,查勘现场,了解案情,体察民诉,调处了一起涉及村民小组多数人共用水争议纠纷;审理并调处了一起因争抢饮用水而打架导致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又在村委员会主持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为贯彻落实“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实施方案,龙安法庭将审判执行工作与四群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一如既往坚持送法下乡,巡回审理,司法便民的工作理念,特别是在这春耕播种的繁忙时节,一旦有信访,发现有纠纷,就及早赶到信访来源地,纠纷发生地,体察民情,了解民诉,询问民盼;然后针对实际,消除民怨,解决民困,化解民纷,减轻民负,维护民生,促进生产建设和农业科技发展。在这春播忙碌的四月,法庭干警勤于下乡,住村蹲点,巡回审案,为纠纷当事人就近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便利,减少双方当事人诉讼开支,不耽误群众春耕播种农业生产时间,法官干警在审判工作中,急民所急,为民生着想的工作方法和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