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一登二审三公示”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作者:杨世友 发布时间:2012-03-01 15:55:48 点击率:8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妥善解决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彝良县“一登二审三公示”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一登。离任村干部个人申报,填写《彝良县正常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登记表》,登记表进一步明确正常离任村干部任职时间、离任时间、离任原因、家庭住址、主要工作简历、奖惩情况、配偶及子女基本情况,县、乡镇、村党组织审批意见和审核意见,避免离任村干部不实导致错报、漏报,甚至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现象。
二审。一是乡镇党委审核。乡镇党委成立由党政领导、党政办成员和村党组织书记组成的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深入村组对离任村干部《登记表》信息进行复核,并积极帮助离任村干部查档案、找资料。经乡镇审核小组审核,全县不符合《彝良县正常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办法》的离任村干部27人。二是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民政局审核。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对各乡镇上报离任村干部《登记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离任村干部的姓名、年龄、职务、任职年限、补助标准等,确保了全县离任村干部任职年限不虚夸、职务不高套,符合条件的不漏报,不符合条件的不批准。
三公示。一是乡镇党委公示。乡镇党委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离任村干部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文件、公示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通过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了整个过程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二是户籍所在地公示。乡镇党委对离任村干部姓名、年龄、职务、任职年限等详细情况在户籍所在地行政村进行张榜公示,防止离任村干部因离任后违反计划生育、触犯刑律、开除党籍等情况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情形出现。三是任职所在地公示。通过对离任村干部在任职行政村进行公示,防止离任村干部在任职期间辞职、自动离职及被罢免等非正常离任的村干部享受定期生活补助。通过三公示,全县无异议正常离任的村干部425人,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发放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76.5万元,切实解决离任村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