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三项措施扎实推行农村党员关爱行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29 10:58:10 点击率:71
从2006年7月至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关心爱护党员和基层干部,特别要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的要求,为增强困难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提高其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彝良县三项措施扎实推行农村党员关爱行动。
强化领导,夯实保障基础。制定完善了彝良县《无职党员去世慰问亲属制度》、《高龄无固定收入党员月生活补助制度》和《党内贴息贷款扶持“贫困党员”和“能人党员”发展经济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党内“关爱行动”三项制度。切实把建立健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关爱资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在银行单独立户存放,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制度。为把“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这一工程实施好,县委领导非常关心重视“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工程项目的实施。一是成立了关爱行动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二是成立了办事机构,明确县委组织部组织股为“关爱工程”的实施主体。三是落实了目标责任,县委每年把农村高龄党员关爱行动实施情况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党委,明确关爱行动工作目标付诸实施。四是落实工作经费,严格资金管理。为了确保关爱工程顺利实施,保证关爱工程工作正常运转,县委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开展了面向党员干部捐献、社会团体资助活动两次,于2006年募捐筹资999582元;于2010年“七一”建党节募捐筹资1224109.10元;省、市委组织部门专门下拨农村党员关爱基金470362元。
统筹兼顾,建立长效机制。对于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党员,给予生活补助;对无技术专长的党员,对其进行分类定期培训;对无致富门路、生活困难的党员,提供小额贷款,发放“党员创业温暖金”。
规范形式,拓宽关爱渠道。建立困难党员台账,信息资源库,定期对困难党员进行走访和慰问,实行全方位动态管理,坚持把这项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真正把党内“关爱工程”抓成“民心工程”和“农村党员荣誉工程、经济发展工程”。
彝良县从2006年7月实施《无职党员去世慰问亲属制度》、《高龄无固定收入党员月生活补助制度》和《党内贴息贷款扶持“贫困党员”和“能人党员”发展经济制度》三项“关爱行动”制度,在2011年全县走访慰问99名去世党员家属,发放慰问金14850元。彝良县《无职党员去世慰问亲属制度》体现了党组织对去世党员家属的关怀,使党员亲属感到作为党员亲属和非党员亲属在组织关怀和政治荣誉感上的不同,进一步密切了党组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感谢党组织考虑得这么细致,感谢党的关心,我们今后一定会更加辛勤劳动,自食其力,遵纪守法,尽量少给党和社会增加负担”,去世党员家属对前来慰问的党支部领导说出了心里话;在2011年全县对70岁及以上的老党员1241人发放了315100元高龄无固定收入党员月生活补助。彝良县《高龄无固定收入党员月生活补助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高龄党员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但使老党员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而且让老党员在政治上有荣誉感。有老党员这样说道:“我们虽然老了,不能为党再作多大的贡献,但是上级党组织并没有忘记我们,没有忘记像我们这样成百上千的农村高龄老党员,补助金虽然不多,实际上已经能帮助我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像盐巴、电费开支,我们在精神上得到的‘补助’更大,作为一名党员,我们感到光荣和自豪”。在2011年给5名贫困党员、能人党员贴息4227.60元。彝良县《党内贴息贷款扶持“贫困党员”和“能人党员”发展经济制度》的实施,帮助带动了许多农村党员解决了生产垫本资金不足、种养殖、经商规模小的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党员个体经济增长,有效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切实增强了贫困党员自身造血机能,让能人党员“双带”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在2011年为1253名农村困难老党员缴纳合作医疗费62650元。
在彝良县“四群”教育开展得如火如荼之时,通过扎实开展党内“关爱工程”,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充分体现了县委帮助老党员、贫困党员和能人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和发展经济的决心,使广大农村党员和普通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让党员有了“家”的感觉;充分体现了关爱党员干部使党组织与党员的“心”更贴近了,“手”更握得紧了,提高了党员的素质,增强了党员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极大地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