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所能及帮助群众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事”
雷锋同志曾说过:“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帮助人民克服困难,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是我应尽的责任。我是主人,是广大劳苦大众当中的一员,我能帮助人民克服一点困难,是最幸福的。”5月11日晚,彝良奎香乡的6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就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着这句话,彰显着大爱无疆的真挚情怀。
5月11日晚上7时,彝良县奎香乡党委副书记、新农队副队长唐勇率领着王健等5名队员从奎香乡正驱车前往彝良县城,准备向县新农队办公室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在车上,几名新农队队员都满怀疲惫,因为从当天上午起,他们先后到了该乡的坪地、寸田、安乐等3个村走访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村情,与乡村干部和群众共谋如何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计策,路途的颠簸劳累使他们在车上昏昏欲睡。8时许,当车辆行驶到猫谢线公路龙街乡底母村一路段时,突然前面出现了交通堵塞,听当地群众讲述前面发生了车祸。队员们立即停车前往察看情况。当到达事发现场时,眼前的景象让人触目惊心,只见在前面五六十米处,一个年约三四岁的小女孩正横躺在公路中央,身体被车辆碾压,神情木然,处于休克状态,已血肉模糊,生命岌岌可危,肇事的货车驾驶员已不知去向,车祸导致交通堵塞和许多群众围观。“人民群众的生命高于一切!”看到这一情景,唐勇顾不上劳累疲乏和饥渴寒冷,立即组织5名新农队队员立即投入到救治伤者的行列。
“伤者失血过多,生命垂危,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考虑到事发现场距离乡医院较远,且医疗设施不完备,唐勇沉着稳定,当机立断,一边安排新农队员王健拨打“122”和“120”电话,一边安排其他几名新农队员疏导现场围观群众和车辆。由于情况紧急,唐勇决定将伤者送往县城救治,立即组织队员王健、代婵与小女孩的父母一道将小女孩运送上所乘坐的车辆,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自己则和其他3名队员搭乘一辆面包车随后赶往县城。王健、代婵是市森林公安局选派的新农队指导员,他俩来不及细想,由王健驾驶着车子,鸣着警笛风驰电掣地赶往县城医院,代婵是一名刚走上工作岗位两年的同志,但她在车上面对血肉模糊的情景,想到伤者的生命安全,她全然不顾,一边察看路向,一边安抚伤者家属。她说到:“捍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公安民警的神圣职责!”时间就是生命,从事发现场到彝良县城按照正常车速需近两个小时,王健加快了车速,甚至在车上没有时间接听亲人和朋友的电话,仅用一个小时就到达了县城,他们紧绷的神经终于得以些许的放松。他们顾不上休息,立即将伤者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然而遗憾的是,由于伤者伤势过重,当晚已死亡。
唐勇是昭通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今年2月下旬作为新农队副队长被单位选派到彝良县奎香乡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5月12日上午,唐勇在向本网记者讲述当时的情景时这样说道:“群众的生命高于一切,我们几个人所做的全都是应该的,作为党员干部这是我们的责任。” “作为一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就是要为群众办事,当党员,就是要为党争光。”是啊,正如雷锋同志所说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在开展创先争优、学习雷锋活动和“四群教育”的今天,彝良县奎香乡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入党时的铮铮誓言,充分展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良好形象,诠释了创先争优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