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四结合”助推精准扶贫
作者:苏忠武 发布时间:2015-10-22 10:11:27 点击率:1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高度关注贫困群众技能培训需求,以“提升劳动技能,促进稳定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为出发点,“四结合”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按照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逐年分期分批开展技能培训4万余人,实现户均至少有1人掌握劳动技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目标。
一是实施“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招投标方式请进师资力量强、培训效果佳、实现就业好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解决培训学校选择面狭窄问题。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就业创业愿望的青壮年外出参与各种技能培训,探索技能培训补贴新机制,提高技能培训的导向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是开展订单培训与施行精准培训相结合。对全县人力资源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坚持“注重培训质量,促进稳定就业”的原则,加强与县内外企业、特别是沿海企业的沟通考察力度,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对外出务工愿望强的青壮年劳动力开展电工、焊工、挖机、厨师、市场营销等务工技能方面的订单式培训,实行对口推荐就业;对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结合家庭情况开展种植、养殖、家政服务、农产品加工等精准式培训。
三是鼓励自主创业与引导转移就业相结合。积极开发城镇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本地劳动力市场扩容增量;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程序,充分发挥“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自主创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加强与县内外用工企业的协调沟通,通过举办就业现场招聘会等形式,做好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四是落实惠民政策与优化就业服务相结合。用足用活就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和失业救济金,并代缴医疗保险费;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援助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全额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组织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完善担保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政府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按标准给予社保补贴;积极受理企业申请,按规定发放稳岗补贴;对2014年4月1日以后注册并投资7万元以上、解决就业5人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无偿补助3万元,提供10万元贷款支持。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和劳动争议仲裁力度,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五项保险”,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探索外出务工人员权益维护新机制,加强与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的协调沟通,有效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