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少数民族群众沐浴“温暖阳光”
作者:龙定江 发布时间:2014-03-03 21:40:54 点击率:2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按照《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中关于民族乡财政转移支付比非民族乡镇高5个百分点的规定,把更多资金倾斜和投入到少数民族地区,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党的民族政策犹如一缕温暖的阳光沐浴着全县名少数民族群众。
民族政策,温暖少数民族群众心窝。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制定出台《中共永善县委 永善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县级财政每年安排民族机动金40万元、民族事务费30万元、少数民族节日活动经费10万元,用于发展少数民族事业、解决少数民族教育补助、支持举办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并根据财力不断增加而加大投入力度,把党的民族政策送到少数民族群众心坎上,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基础设施,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十二五”以来,我县整合资金3000多万元,先后实施了务基镇锦屏、伍寨乡吴寨、马楠乡唐家坪、老马楠、羊槽和炭山湾等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家家户户实现了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卫星电视,有住房、有畜圈、有降氟炉“五通三有”目标。整合资金2.1亿元,建设马楠、伍寨两个民族乡。县委政府规划投资4282.83万元,计划用3年时间打造务期锦屏、莲峰后山、苗寨、水竹中梁子苗寨、茂林松林等5个民族特色村寨,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经济迅速发展。
民族教育,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和干部素质。我县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优化资源配置,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强化素质教育,制定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规划。深入调研省立民族小学及各中学初、高中民族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对考取国家重点大学和各类院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奖励。几年来,共资助大、中、小学生数百人,资金达10万余元。省立永善县民族小学迁建、伍寨乡全乡寄宿制学校建设、马楠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等工程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与此同时,加大少数民族干部任用力度,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补员时,优先录取民族考生,为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民族文化,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精神食粮。为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县制定、出台了《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和《永善县民族文化强县建设实施意见》,并每年财政投入2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弘扬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使彝族毕摩文化、婚俗、民族歌舞,苗族芦笙舞、三道酒、跳芦笙、踩月亮和苗族腊染和民族服装、彝族服装及酒具、传统酿酒、竹编等传统工艺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保护。重点打造了“伍寨月琴”和“马楠芦笙舞”;举办了多次彝族和苗族语言文字培训班,毕摩培训班、彝族服饰制作培训班和民族民间文艺汇演;收集整理部分民族民间歌舞和近百部彝族毕摩经书;编撰了《永善县少数民族志》;成立了彝学会和苗学会。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