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走进永善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培训班
作者:李德雄 发布时间:2014-03-18 10:13:41 点击率:3
3月14日下午,在县委举办的2014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培训班上,县法院院长孙馨,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弢,为全县15乡镇142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讲座。
孙馨以《严格履行职责,律己树立形象》为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基层干部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的方法路径。她结合近些年,法院审理的我县莲峰镇和平村、溪洛渡镇顺河村计、大兴镇核桃村等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警示村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诫,时刻以这些反面典型警醒自己,蔑视党纪国法尊严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网惩治。引导村干部认清自己的职权、强化对自身职责权限的认识和把握,从思想认识上解决贪念,在廉洁上保持高度自律,加强自身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拒腐自觉性、提升拒腐能力,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村官队伍”,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农村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维护农村稳定,带领群众发展。
在题为《用清廉守卫美丽乡村》的专题讲座上,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弢结合我县近年来出现的各类反面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趋势和根源,认真给村干部算了七笔帐(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告诫村干部要远离职务犯罪,自觉增强五种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政治敏锐性,从现在做起,做自身做起,从本村本社做起,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管好权、认真管好钱、切实管好事、严格管好人,把精力集中在为群众做好事、谋发展、奔小康上。
全体参训干部始终以高度集中的精力、严肃认真地投入到培训课堂中,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课程的内容警醒教育了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增强法律意识、民主意识、自律意识,依法履职、奉公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