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召开“阳光活动工程”新闻发布会
作者:龙燕/文 李俊全/图 发布时间:2012-11-30 16:25:19 点击率:2
为进一步扩大阳光司法活动的影响面,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了解、支持和监督。11月15日,永善法院召开“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新闻发布会,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府新闻中心、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有关领导及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邀出席,县党建网、县电视台、手机报等数家媒体记者到现场进行了采访。
永善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太永作为新闻发言人就该院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活动所取得的效果三个方面向各部门领导及媒体记者作了介绍。
新闻发言人在介绍时说:永善法院“阳光司法”活动注重五个结合、突出两个重点、力求“五个精心”、做到“四个抓好”。将“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四群”教育、人民陪审员工作、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巡回审判工作、推进移民工作五个方面相结合。活动中突出案件选择和庭审结束后的以案释法两个重点,精心做好庭前准备、案件挑选、主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搭配、开庭地点和时间选择以及旁听人员的组织发动。抓好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抓好问卷调查增强互动效果、抓好庭后座谈了解群众需求、抓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太永、审管办主任廖刚还就媒体记者关注的开展阳光司法的目的和意义、阳光司法与巡回审判的不同、永善法院如何深化阳光司法等问题分别作了详细的解答。
“阳光司法”活动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律和人民法院公信力在群众中进一步巩固和增强,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来自法律和法官的法制关怀,从心底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对开创能动司法、民生办案、干群互信的司法工作新局面具有积极的作用。截止10月31日,该院按照“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相关要求,已组织11次“阳光司法”公开开庭,公开审理案件11件;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参加旁听3450余人次,其中人大代表31人次,政协委员15人次,人民陪审员33人次,人民监督员2人次;发放问卷调查函924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干部、旁听代表参加的座谈点评会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