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永善县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作者: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7-03 15:14:32 点击率:77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永善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反馈会前,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县委书记吴君尧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巡察有关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出席相关单位反馈会议,并向各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书记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发言。
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的11个县直部门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市委“产、城、人”三篇文章和县委“1131”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有的部门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本系统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不全面,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学习质效不高,“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和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少,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隐患点摸排掌握、分析研判不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有的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未将自身工作职责放在市县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一些工作推进迟缓、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有的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对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档案遗失,一些问题边改边犯、反复整改;一些部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严的基调树得不牢,严的氛围不浓,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走过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时有发生,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发扬民主不够充分、不够规范;个别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织功能弱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
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认真落实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市委“产、城、人”三篇文章和县委“1131”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位,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严从实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直面问题抓整改,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做到集中整改期内全面改、举一反三系统改、建章建制长效改,确保巡察整改成果扎扎实实转化为推动永善高质量发展成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坚决扛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严的氛围,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助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402个,移送问题线索2件。县委巡察组全体成员、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