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大兴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8-14 21:33:20 点击率:17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8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大兴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丁陆玉和县委第四巡察组有关人员与大兴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见面沟通,简要通报巡察任务,介绍巡察组有关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张明祥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典型案例、副组长胡荣宣读了审计通知,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张启海通报了巡察工作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丁陆玉对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大兴镇党委书记罗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人员,大兴镇在家干部职工,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及中小学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参加会议。
张启海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以“巡审结合”的方式对大兴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和审计监督,既是落实巡察全覆盖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张启海指出,开展巡察是县委对大兴镇党委的政治关心关爱。县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两个维护”的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和作用发挥情况,紧盯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和“一个突出”开展巡察监督。
丁陆玉要求,县委决定对大兴镇开展巡察,是对大兴镇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大兴镇党委一定要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自觉接受巡察和审计监督。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积极主动配合好巡察工作,反馈的问题必须高质量完成整改。二是紧盯巡察重点,推进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下延伸、向专发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让巡察利剑展露锋芒,威震四方,让问题无处藏身;要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巡察成败关键在成果运用,巡察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所在,要切实防止重巡察、轻整改现象发生。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与县委巡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主动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对接,配合巡察组做好有关工作;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内生动力,担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地实处。
罗炜表示,此次巡察是县委对大兴镇全体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也是对大兴镇干部作风和工作成效的一次政治体检,巡察期间将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为县委第四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服从县委的安排部署,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坚决配合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安排,切实提升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扛牢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坚决执行巡察政治纪律,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实事求是汇报工作、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坦诚接受巡察和审计监督,确保巡察组安排的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高效完成。三是强化政治担当,严肃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坚决主动认领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边巡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不断以巡察整改工作质效推进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大兴镇党委的时间是2024年8月9日至10月31日。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7808702037,邮政信箱:永善县委第四巡察组第4号信箱。联系信箱位于镇人民政府步梯处;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8:30—12:00、14: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大兴镇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镇直各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信访,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