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创先争优促审判保公平
作者:郭亨友 发布时间:2011-07-14 17:33:24 点击率:80
抓党建 夯实基础筑堡垒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该院按照“示范带动、规范提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以创建“七个一”为载体,全面提升党组织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即:建立一个党总支,下设三个机关支部、一个退休支部,形成党组、总支、支部、党员四级组织体系;成立一个党总支办公室,促进党务工作向科学化、专门化、规范化轨道迈进,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建成一个党建展览室,将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工作举措、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活动、荣誉表彰等实行上墙动态管理,让党建工作摸得着、看得见;设立一个党务公开栏,公开组织机构、职责职能、工作措施及工作动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完善一个党员活动室,为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开展学习培训提供场所保障;选择一套学习资料,统一订阅《支部生活》、《党的生活》、《党务工作资料选编》等学习资料供党员学习,强化支部自身建设;购置一套电教设备,开通远程视频,加入党建工作远程教育培训系统,使党员、干部学习常态化。
抓示范 授旗评星促动力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授旗评星激活党员“细胞”,抓示范、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
流动红旗树样板 围绕无执行积案法院、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目标开展授旗评星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推行党员亮牌办公、公开承诺制度。对照党总支与各机关支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制》,采用自评、领导点评、群众投票、上一级党组织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评选“五好”机关党支部,授予“流动红旗”。
评星定级立标杆 围绕党员“五带头”要求,设立“学习提高星、争创佳绩星、服务群众星、遵纪守法星、弘扬正气星”评比项目,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和 “双百十佳”、办案能手、执行标兵、优秀党员、优秀法律文书、优秀调解员等20余项先进典型评比活动,为党员群众提供赶、学、比、超的争创平台。将个人工作业绩与五星级党员目标相结合,采取党员自评、互评,领导点评、群众参评、党支部审定报党总支审核的方式进行星级等次评定,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特别优异的给予评星晋级,对承诺事项完成不到位、工作不力的给予摘星降级,并将评星定级与年度考核和评先选优挂钩。
抓结合 能动司法谱新篇
立足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找准创先争优与人民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将党建目标与审判目标同谋划、同实施、同考核,突出抓党建促司法公证的实际效果。
化解矛盾促和谐 将党建工作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倡导和谐司法理念。推行诉讼全程调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大力推行诉前调解,把诉前调解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建目标责任制》进行同步量化考核,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行法庭联系乡镇、干警联系村社的长效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大量民事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消除了矛盾隐患。2010年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2%,诉前调解71件,兑现标的51万余元。
便民利民保民生 在全县15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将审判庭延伸到村组、农舍和田间地角,定期巡回接待群众、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党组领导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党员法官上门立案服务。关注困难群体,认真落实司法救助,保障当事人依法维权。2010年共巡回审判案件233件,同比增长135%,为特困当事人减免诉讼费、发放救助金近14万元。
普及法制维稳定 在城区、集镇设立法律服务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普及法律法规。建立院领导联系机关、法制副校长联系学校、业务庭长联系企业、干警联系村社制度,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进农户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结对帮建受好评 通过开展“六个一”互动帮扶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桧溪镇桧溪村、莲峰镇米田村党总支各项工作协调发展。2010年,面对80年不遇旱灾,全院党员为挂钩联系点筹集抗旱帮扶资金20000元,特别党员干警捐款占个人捐款74.77%,其帮扶工作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被推广到全县各结对帮建单位学习借鉴。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永善法院党建、队建、审判“同频共振”,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集体荣获省、市、县各项表彰十余项,黄华法庭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20余名党员法官荣获县级以上“十佳法官”、“十佳政法优秀干警”、“十佳执行员”等称号,受到省市县相关部门领导和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