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多管齐下”让拉票贿选“无处立足”
作者: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06-16 11:01:30 点击率:40
在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中,云南省镇雄县坚持“警示在先、预防为主、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从源头上积极预防,认真纠正,不断完善防治拉票贿选工作机制,做到让拉票贿选“无处立足”。
入心入脑教育,使干部“不愿拉票”。一是将换届纪律要求以及拉票贿选典型案例以宣传册、卡片等形式,下发至与换届有关的干部手中,同时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党建信息平台、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二是采取县委书记、县纪检和组织部门负责人与乡镇班子成员、科级后备干部“普遍面谈、重点面谈”的方式,提醒督促干部严守思想防线,模范遵守换届纪律。三是由干部考察组结合换届考察工作推荐测评会议,就中央、省、市、县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等有关精神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四是公开承诺遵守换届纪律。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严守换届纪律,绝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主题公开承诺活动,要求干部自觉做好表率,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公开公正操作,使干部“不必拉票”。一是完善民主推荐工作方式,变少数人推荐为广大群众参与推荐,变匿名推荐为实名推荐,变不知情推荐为述职述廉后推荐,使推荐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二是健全干部综合考评机制,综合分析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各类考评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同时实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前移制度,从源头上避免拉票贿选行为发生。三是推行差额选拔制度,采取差额民主推荐、组织部差额考察、一定范围内差额酝酿和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方式,减少拉票贿选可能。四是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按法定时限和程序公告、坚持差额选举、坚持“双过半”要求,坚持以“投票结果”为准。
群防群治监督,使干部“不能拉票”。一是强化事前监督。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重点加强换届拉票贿选情况的实时监控、迅速处理,对各乡镇执行换届工作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定期通报。二是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12380”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对群众的举报实行限时办理回复制,坚决查处换届中的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三是结合考察、选举时机,针对换届风气、干部有无拉票行为等情况,通过发放测评表、座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专项调查。
从严从紧查处,使干部“不敢拉票”。一是实行举报查核专办制度,对群众举报反映和梳理排查出的涉嫌拉票贿选线索,实行专项登记,逐件梳理,及时查核,查实必究,决不姑息迁就。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经查确实有拉票行为的,先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经查确实有拉票行为,但没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对群众有反映但没有查实的,一律进行提醒谈话;对帮助别人拉票或以拉票名义陷害他人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镇雄县委组织部 王先大)
入心入脑教育,使干部“不愿拉票”。一是将换届纪律要求以及拉票贿选典型案例以宣传册、卡片等形式,下发至与换届有关的干部手中,同时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党建信息平台、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二是采取县委书记、县纪检和组织部门负责人与乡镇班子成员、科级后备干部“普遍面谈、重点面谈”的方式,提醒督促干部严守思想防线,模范遵守换届纪律。三是由干部考察组结合换届考察工作推荐测评会议,就中央、省、市、县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等有关精神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四是公开承诺遵守换届纪律。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严守换届纪律,绝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主题公开承诺活动,要求干部自觉做好表率,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公开公正操作,使干部“不必拉票”。一是完善民主推荐工作方式,变少数人推荐为广大群众参与推荐,变匿名推荐为实名推荐,变不知情推荐为述职述廉后推荐,使推荐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二是健全干部综合考评机制,综合分析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各类考评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同时实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前移制度,从源头上避免拉票贿选行为发生。三是推行差额选拔制度,采取差额民主推荐、组织部差额考察、一定范围内差额酝酿和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方式,减少拉票贿选可能。四是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按法定时限和程序公告、坚持差额选举、坚持“双过半”要求,坚持以“投票结果”为准。
群防群治监督,使干部“不能拉票”。一是强化事前监督。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重点加强换届拉票贿选情况的实时监控、迅速处理,对各乡镇执行换届工作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定期通报。二是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12380”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对群众的举报实行限时办理回复制,坚决查处换届中的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三是结合考察、选举时机,针对换届风气、干部有无拉票行为等情况,通过发放测评表、座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专项调查。
从严从紧查处,使干部“不敢拉票”。一是实行举报查核专办制度,对群众举报反映和梳理排查出的涉嫌拉票贿选线索,实行专项登记,逐件梳理,及时查核,查实必究,决不姑息迁就。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经查确实有拉票行为的,先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经查确实有拉票行为,但没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对群众有反映但没有查实的,一律进行提醒谈话;对帮助别人拉票或以拉票名义陷害他人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镇雄县委组织部 王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