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四举措确保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
作者:镇雄党建 艾祖彪 发布时间:2013-06-05 11:23:09 点击率:84
镇雄县切实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和使用,充分调动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断增强全体干部队伍活力。
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年龄、身体状况及能力特长等情况,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明确一定的职责和权力。既可配合领导班子成员协管某一方面的工作,也可专门从事某项具体工作或进行综合性、专题性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为非领导职务干部搭建平台,确保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强考核培训。县委组织部将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年终考核时专门针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确定一定比例的优秀指标进行评选,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将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培训,多途径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落实政治待遇。明确规定非领导职务干部应列席单位党委(党组)的各项重要会议,参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有关活动,单位要定期向其通报有关情况,保证能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重大决策事项,同时也提高了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强化监督管理。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和本单位党委(党组)共同负责,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求非领导职务干部要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应按相关规定请假。对因疏于管理导致非领导职务干部长期不上班、放任自流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