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三重三确保”扎实抓好干部监督管理
作者:邓云 发布时间:2015-07-27 09:45:15 点击率:32
镇雄县结合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求,不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着力推动干部积极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重任前监督,确保“体检”合格。在干部调整过程中,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好干部标准,推行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将重要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在考核考察过程中充分发挥“体检”功能,对拟提拔人选、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的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核实,仔细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风险评估,凡是重要事项瞒报、虚报,涉嫌档案材料造假的,一律不予提交常委会研究讨论,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重履职成效,确保作用发挥。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领导干部继承和发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结合岗位特点抓好对干部工作实绩的综合考核。同时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和分析研判,重点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和存在不足,对办事效率低下、工作推进乏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重离任审计,确保廉洁从政。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功能,不断加大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权大责重、资金流量大、公众关注度高的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并将审计报告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综合参考审计结果,对守纪尽责、实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坚决免职,对存在重大经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