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构建干部培养新常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8 10:31:21 点击率:31
镇雄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抓制度建设,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依据。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镇雄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中共镇雄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办法(试行)》、《关于新任科级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到群众工作大厅顶岗锻炼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线培养锻炼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镇雄县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干部选任培养创新了机制、搭建了平台、拓宽了渠道,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深化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抓岗位锻炼,让干部在实践锻炼中成长。着力发挥实践锻炼干部的主阵地作用,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信访岗位、南部新区建设指挥部、西环路建设指挥部锻炼,先后选派56名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到县委群众工作大厅顶岗锻炼,选派75人次到南部新区建设指挥部、西环路建设指挥部等重点项目建设岗位锻炼,通过选派干部到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线培养锻炼,让干部在项目建设中积累经验,在产业发展中参与谋划布局,在重点工作中提升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担当跨越发展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抓考核使用,激发干部工作激情。大力营造干部用实绩说话的良好氛围,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分类明确考核主体,不断改进考核方式,抓好考核结果运用,真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通过出台《镇雄县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评优挂钩,县委、县政府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镇、部门单位综合工作的重要依据,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转化,不断强化考核结果的转化和运用,使各镇、各部门、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越来越重视,有效地激发了全县各级干部的工作热情。
抓制度建设,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依据。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镇雄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中共镇雄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办法(试行)》、《关于新任科级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到群众工作大厅顶岗锻炼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线培养锻炼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镇雄县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干部选任培养创新了机制、搭建了平台、拓宽了渠道,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深化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抓岗位锻炼,让干部在实践锻炼中成长。着力发挥实践锻炼干部的主阵地作用,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信访岗位、南部新区建设指挥部、西环路建设指挥部锻炼,先后选派56名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到县委群众工作大厅顶岗锻炼,选派75人次到南部新区建设指挥部、西环路建设指挥部等重点项目建设岗位锻炼,通过选派干部到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线培养锻炼,让干部在项目建设中积累经验,在产业发展中参与谋划布局,在重点工作中提升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担当跨越发展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抓考核使用,激发干部工作激情。大力营造干部用实绩说话的良好氛围,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分类明确考核主体,不断改进考核方式,抓好考核结果运用,真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通过出台《镇雄县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评优挂钩,县委、县政府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镇、部门单位综合工作的重要依据,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转化,不断强化考核结果的转化和运用,使各镇、各部门、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越来越重视,有效地激发了全县各级干部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