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工委关于开展“乌峰山下党旗红”征文活动的启事
作者:县直工委 发布时间:2015-04-30 17:53:05 点击率:160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激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激励全县上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扬“敢拼敢干敢担当,不负良心不负党”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挖掘身边闪光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全县弘扬正气、鼓舞士气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县直工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乌峰山下党旗红”征文活动。
一、参与对象
县直各部门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非党人员,全县各条战线党务工作者和从事文学创作人员。
二、征文要求
(一)体裁要求:文章可采用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等体裁。
(二)题材要求: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讲述身边人,身边事,讴歌全县上下团结奋进,共建小康、和谐镇雄的精神,延伸“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和“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表现,见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具有时代意义的先进典型事例,表达个人所思、所历、所感。要求征文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事件真实感人。
(三)思想要求:文章主题思想积极健康,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发出镇雄好声音,释放镇雄正能量,树立镇雄新形象。
(四)字数要求:此次征文作品,一般要求诗歌200行以内、纪实文学20000字以内、小说20000字以内、散文5000字以内,特别优秀的作品不受字数(行数)限制。
(五)版权要求:所征集稿件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文章作者文责自负,已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予征集评选,由此产生的版权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解释。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文截稿时间
本次征文截稿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以电子邮箱收文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绍伟
通讯地址:中共镇雄县委县直工委
邮政编码:657200
联系电话:0870-3131833
电子邮箱:785383781@qq.com,2190768025@qq.com
六、相关要求
(一)所有获奖作品将结集推出,全县范围内发行;获奖作品推荐到省、市报刊选发。
(二)所有来搞一律使用电子文档,来稿不作回复,自留底稿。凡本次征文所征集到的稿件,县直工委无条件拥有使用权(署作者名)。
(三)来稿一律在标题左下方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在标题上方表明“‘乌峰山下党旗红’征文”字样。
(四)征稿结束后,县直工委将组织相关人员于6月底进行评审,公布获奖名单,并于7月初进行颁奖。
一、参与对象
县直各部门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非党人员,全县各条战线党务工作者和从事文学创作人员。
二、征文要求
(一)体裁要求:文章可采用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等体裁。
(二)题材要求: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讲述身边人,身边事,讴歌全县上下团结奋进,共建小康、和谐镇雄的精神,延伸“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和“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表现,见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具有时代意义的先进典型事例,表达个人所思、所历、所感。要求征文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事件真实感人。
(三)思想要求:文章主题思想积极健康,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发出镇雄好声音,释放镇雄正能量,树立镇雄新形象。
(四)字数要求:此次征文作品,一般要求诗歌200行以内、纪实文学20000字以内、小说20000字以内、散文5000字以内,特别优秀的作品不受字数(行数)限制。
(五)版权要求:所征集稿件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文章作者文责自负,已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予征集评选,由此产生的版权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解释。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文截稿时间
本次征文截稿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以电子邮箱收文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绍伟
通讯地址:中共镇雄县委县直工委
邮政编码:657200
联系电话:0870-3131833
电子邮箱:785383781@qq.com,2190768025@qq.com
六、相关要求
(一)所有获奖作品将结集推出,全县范围内发行;获奖作品推荐到省、市报刊选发。
(二)所有来搞一律使用电子文档,来稿不作回复,自留底稿。凡本次征文所征集到的稿件,县直工委无条件拥有使用权(署作者名)。
(三)来稿一律在标题左下方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在标题上方表明“‘乌峰山下党旗红’征文”字样。
(四)征稿结束后,县直工委将组织相关人员于6月底进行评审,公布获奖名单,并于7月初进行颁奖。
中共镇雄县委县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