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环保局开展落实“两个责任”自查自纠工作
作者:翟江 发布时间:2015-10-30 16:42:30 点击率: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昭纪办通〔2015〕11号)、《中共镇雄县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镇通〔2014〕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镇雄县环保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镇雄县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二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用“两个责任”的思想指导环境保护工作,更好地为民服务;三是落实监督责任,特别是在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严格坚持责任追究原则。
该局主要负责人强调:一是局党组中心组要在年初召开全局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任务,明确各支部党建目标任务,认真分析党建工作的现状,研究新形势下抓好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配齐配强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实行党组成员联系制度,定期向党组汇报一次所联系支部的党建情况。二是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三是加大监察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执政监督能力。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党和人民的满意度,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环保队伍,用好的工作格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力争圆满完成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