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建立“三大体系”抓基层党建
作者:许逢超 发布时间:2015-07-20 11:18:13 点击率:13
今年以来,镇雄县把“落实才是最好的创新”作为要求,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动态、强化新举措,突出功能强化,建立“三大体系”,有效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各项工作。
建立了强化政治功能的支撑体系。一是落实管党责任。贯彻“书记抓、抓书记”,明确党委(工委、党组)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实施“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抓好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评议考核。二是优化机构设置。县委明确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设书记1名(由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兼任),分别设常务副书记1名,设工委委员7名(由民政、安监、煤炭、经科、工商、国税、地税7家部门主要领导兼任),工委下设非公经济组织管理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三是创新组织形式。在农村,围绕天麻、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采取 “支部+协会”方式,建立产业型党组织22个;在非公经济组织,采取行业统建、区域联建、挂靠组建、派员帮建等方式,建立区域型联合党组织78个;在外出务工党员集中地,组建“功能型”党组织35个,其中,昆明组建党工委1个、党支部15个;浙江组建党总支1个、党支部13个;广东组建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四是严格党员管理。落实《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省委16条),对本年度590名的党员发展调控计划作了安排部署,合理分配名额到各基层党(工)委,并注重吸收各行业各领域的先进份子,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同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加大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通报力度,按照省、市要求,对发展和管理党员基础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整治。五是整顿后进组织。继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常态长效,按照“后进”基层党组织比例不低于5%,其中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不低于10%的要求,今年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509个,占31%、“一般”基层党组织1019个,占61.9%、“后进”基层党组织115个,占7%。在整顿后进中,采取重点培训、跟踪督查、整改销号等方法,目前已完成“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48个,转化率41.74%。六是营造良好氛围。运用新媒体进行宣传,申请“共产党新闻网.党建云平台”县级平台2个,被评为“基层党建宣传示范单位”。今年以来,推荐上报信息200余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36条,其中组织人事报、大学生村官报各1篇;善用新媒体引导,全省组织部长专题培训,市委组织部纪念建党94周年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运用微博、微信发布信息300余条。
健全了强化服务功能的保障体系。一是充实基层队伍。全县有30个乡镇(街道),有27个乡镇(街道)组织委员按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另有3个乡镇组织委员因轮岗到其他岗位任职,未及时充实,县委将在下部干部调整中配齐。二是严管基层阵地。坚持建管用一体化、软硬件一起抓,开展村(社区)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加强行政村(社区)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管理和使用。对于2014年新建、改扩建的16个村级活动场所和确定为服务型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的乡镇和村,实行建设情况周报制,实时掌握和督促工程建设进度。三是建设基层平台。制定镇雄县三年建设规划,全县拟建284个站点,首期23个点已全部结束(木卓镇实现全覆盖),第二期149个站点拟于今年10月启动。四是开展基层试点。扎实推进“红色信贷”,完成500万元放贷指标;继续开展“合作股份”试点,在去年11个的基础上,增加10个基础条件好、村党组织带富能力强的村作为“合作股份”试点村。
完善了强化培养功能的动态体系。按照市委要求,县委及时制定下发了《镇雄“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镇办发〔2014〕29号),建立了人才培养和作用发挥的动态体系。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镇雄“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工程,通过各单位推荐报名、责任部门资格审查、初评委初评、责任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复评委办公室再次审核材料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复评委分类开展复评和公示等程序,共推荐出20名镇雄“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初步人选(其中名家8名、名师7名、名医5名),现已进入培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