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县委办:“四新”举措强抓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吴勇 发布时间:2011-09-09 10:56:58 点击率:120
责任明确有新措施。通过制定《贯彻落实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主任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局、室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党员干部个人各负其责,签订目标责任状等新措施,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
强化落实有新办法。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制定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召开工作专题会和民主生活会,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加强办公接待和财务监管等新办法,做到按章办事,责任落实。
廉洁自律有新突破。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镇雄县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乔迁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做到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完成任务有新行动。积极履行主办单位职责,组织相关协办单位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保证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令畅通;严格控制庆典、达标评比活动,严肃制止和纠正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积极承办《镇雄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主办单位工作,做到协调沟通,任务完成。
强化落实有新办法。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制定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召开工作专题会和民主生活会,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加强办公接待和财务监管等新办法,做到按章办事,责任落实。
廉洁自律有新突破。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镇雄县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乔迁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做到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完成任务有新行动。积极履行主办单位职责,组织相关协办单位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保证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令畅通;严格控制庆典、达标评比活动,严肃制止和纠正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积极承办《镇雄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主办单位工作,做到协调沟通,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