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个加强”建立落实“八项规定”长效机制
作者:镇雄党建 许逢超 发布时间:2013-04-22 09:30:31 点击率:29
我县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组织系统的行动指南,从教育监督、载体创建、制度建设三个方面立体推进,着力建立落实“八项规定”长效机制。
加强教育监督,做到“违规一个处理一个”。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把对“八项规定”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同时,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组织对干部日常监督的有力手段,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防止和克服浮躁之风、奢靡之风,对违规干部,坚决做到“违规一个处理一个”。
加强载体创建,实现“表彰一批带动一批”。进一步加强活动载体创建工作,在杉树、碗厂等地震灾区和果珠、中屯滑坡灾区恢复重建中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在开展活动中落实“八项规定”,实现“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并通过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实现“表彰一批带动一批”。
加强制度建设,力争“成熟一项推动全局”。把“八项规定”纳入到今年重点开展的《县乡党委内部制度》(试点)建设体系;在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分析研判制度过程中引入干部执行“八项规定”情况;制定和落实随机调研制度,在调研过程中突出对干部作风进行调研,以完善配套的制度,推动全县各级干部落实“八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