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堵漏洞 整改落实促廉洁
作者:李义 发布时间:2013-09-24 17:08:01 点击率:77
今年,昭阳区检察院查办了一批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截留、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款等职务犯罪。它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密切基层干群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使农村基层组织成为真正能够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财致富奔小康的引路人,从源头上堵住村“两委”干部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漏洞,昭阳区检察院向各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一、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学习,提高守法意识。村“两委”干部要经常学习国家的法律、政策,学习乡镇下发的相关规章制度,使他们能应用法律手段管理、维护和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真正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忠实执行者,更好地服务于村民。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受委托管理村社的公共事务,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在从事法律规定的受委托的工作过程中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就是职务犯罪的主体。要从涉案人员身上吸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遵纪守法,忠于职守,远离犯罪。
二、规范管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形成主管机关、专业部门和广大村民相结合的财务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责制度,使之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机制,才能切实把村“两委”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真正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不良现象,才能保障村“两委”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三、乡镇要与专项资金拨付单位加强联系,共同防范。定期张榜公布专项资金拨付情况,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防止公开过程中出现随意性、盲目性。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要加大发放监管力度,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
四、利用被查处案件剖析案情,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村“两委”干部,促使村“两委”干部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确保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扎实有效。
该检察建议引起各乡镇党委的高度重视,并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了涉农惠民领域管理制度,堵塞了涉农惠民领域漏洞,各乡镇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管和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各项涉农惠民政策又快又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