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首届“兴保人才奖”评选公告(第2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7 17:08:33
保山市首届“兴保人才奖”评选公告
(第2号)
首届“兴保人才奖”评选活动自今年9月10日开展以来,得到了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各类人才的积极参与。经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行业评审和评委会初评,产生了12名拟奖励人选。为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对评选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把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有较大创新或做出较大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评选出来,现将12名拟奖励人选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和主要事迹予以公布,接受公众投票。现就公众投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票时间
12月8日凌晨0:00—12 月14日晚24:00,共7天。
二、投票方式
(一) 网络投票
登录保山新闻网(http://www.baoshan.cn/)和云岭先锋·保山党建(http://zswldj.yn.gov.cn/html/bs/index.html),进入“保山市首届‘兴保人才奖’评选”专题网页参与投票。每天每个IP地址可以投票1次,每次投票不多于10名候选人,每名候选人限投1次。
(二) 手机短信投票
公众可通过市级主要平面媒体公告和保山新闻网“保山市首届‘兴保人才奖’评选”专题网页了解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编号,然后编辑短信“TP#候选人编号#候选人编号#候选人编号..”(例:TP#01#02#03#…)发送至短信号码18308750232。每天每个手机号码可投票一次,每次投票不多于10人,每名候选人限投1次。手机短信投票仅限云南省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在网用户。
(三)微信投票
公众可关注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baoshanxinwen)和保山先锋微信公众号(baozuxuan),进入首届“兴保人才奖”公众投票专题页面进行投票。每天每个微信号可投票一次,每次投票不多于10人,每名候选人限投1次。
三、投票有关规定
(一)网络投票、手机短信投票、微信投票每天均只能投票一次。
(二)每次投票不能多于10名候选人,每次投票同一候选人只能投一次。
四、监督
为维护“兴保人才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投票工作在首届“兴保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组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凡弄虚作假者、恶意刷票者,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0875-2166131
监督电话:0875-12380、2162089
保山市首届“兴保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