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保组轩 作者: 发布时间:2022/9/22 1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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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负责管理中共保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基层党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保山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市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2.研究并提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委办局处级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管干部的宏观管理及考察、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省委组织部办理对省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宏观指导市直各部门科级干部的选配工作。
3.研究制定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4.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市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宏观管理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市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才信息库的建设。
6.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对市管干部、全市公务员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7.宏观管理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指导全市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退休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工作。
9.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市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0.宏观指导全市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1.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市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主办《保山组工信息》。
12.统一管理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
13.完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各级组织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在换届选举、庆祝建党100周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大战大考中有力有效推动了各项组织工作健康发展。
1.圆满完成县、乡、村换届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统筹谋划,把控时间节点,严肃换届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县、乡、村三级组织体系换届全部完成,整个换届平稳有序。村(社区)“两委”通过换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现学历提升、年龄下降“一升一降”。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通过换届,班子成员年龄整体下降;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培养力度,班子成员整体学历,干部专业化水平提升;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通过换届,班子年龄结构更合理、文化程度更优化、经历阅历更丰富、整体功能更增强。
2.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整体谋划,开展市级“两优一先”评选表彰、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认真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10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49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为10629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走访慰问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等4319人,录制播出《党的光辉照我心—百名党员初心访谈》12期,组织开展“看家乡发展变化、悟光辉思想伟力”等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了建党百年的丰功伟绩,兴起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新时代奋斗者的热潮,把喜事办成了好事,深得民心。
3.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深读细研,坚持融会贯通、感悟思想伟力,坚持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坚持奋勇争先、开拓发展新局,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组织开展主题党日2.45万余次,举办读书班2109期,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04万次。以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万名干部振兴乡村”等4个万名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民办实事9万余件。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一大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妥善解决。
4.抓党建促强边固防工作成效明显。在2个边境县(市)、28个乡镇全部配备1名主抓政法工作的副书记、341个村(社区)全覆盖配备1名边疆党建助理员和1名武装干事。落实五级段长制,开展“心向中央、强边固防”主题教育和“请党放心、强边有我”主题实践活动,设置市、县、乡、村四级段长184人,选派348名党员干部组成“强边固防突击队”,奔赴4个边境乡镇、32个边境村和147个村民小组,推行“十户联防”机制,创新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方式,坚决将疫情阻击在国门之外,做法经验被纳入全省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5.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全面落实“双整百千”四级联创机制,积极探索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等模式,创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点”19个、“红色劳务”试点村103个。实施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6个、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08个,全市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85%。村(社区)“两委”换届以后,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整治基层阵地环境脏乱、牌匾杂乱、管理混乱等问题,全市952个村(社区)组织设置、工作制度等全面规范,村级组织管理、服务、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通过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实施红色劳务试点,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全市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方面探索了一些成功的做法,打造了一些先进的典型,整个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开局良好。
6.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有力有效。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品德、重才干、重担当、重实绩、重公认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特别是在县级换届当中,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上派下挂”,选派112名干部到国家部委、省直部门、驻外机构和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工作的基础更加扎实有效有序。
7.人才引育取得新突破。紧扣保山高质量发展需求,采取互派、研修等方式,遴选91名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到上海和省级对口部门开展交流学习,通过“人才+产业”“人才+项目”等模式引进6名水利专业博士,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1个优质教育团队、6名教育教学专业人才。积极搭建人才工作平台,柔性引进专家人才到保山开展智力服务257人次,选派1102名专家人才、9个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高层次人才走边疆•助力强边固防”“专家服务团下乡•助推基层治理”行动。人才的引育作用发挥、服务中心工作等都有了新的起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407,178.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7,178.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015,634.29元,下降25.82%,主要原因是:
一是基本支出收入方面,2021年度基本支出收入较2020年减少1,614,261.04元。主要是:2021年取消了省级文明单位奖励,同时奖励性绩效政策调整,奖金收入减少1,494,526.72元;2021年在职职工较2020年减少4人,因此工资福利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减少213,812.90元。
二是项目收入方面,2021年度项目收入较2020年度减少3,401,373.25元。主要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增加换届经费收入847,364.00元,增加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收入561,000.00元;2021年度对部分项目经费进行了调整、整合,培训经费从党建经费、干部经费中剥离出来,单独作为一个项目,因此,党建经费收入减少608,447.10元,干部经费收入减少5,299,313.78元,增加培训经费收入2,585,965.90元;部分项目经费收入减少,人才经费收入减少17,291.27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资金收入减少266,000.00元,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收入减少700,000.00元,减少扫黑除恶专项业务补助经费收入50,000.00元,减少保山市2019年选调生生活补贴和2020年选调生租房补贴补助经费收入425,000.00元,减少“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收入15,651.00元,减少省级人才工作经费收入14,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914,575.86元。其中:基本支出7,872,460.53元,占总支出的52.78%;项目支出7,042,115.33元,占总支出的47.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87,957.29元,下降20.25%,主要原因是:2021年取消了省级文明单位奖励、奖励性绩效政策调整、2021年较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因此基本支出减少;2021年度项目进行了调整、整合,项目经费支出整体减少。具体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537,262.04元(行政运行支出减少1,611,525.7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1,930,722.25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增加4,986.00元)。
2.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8,040.00元,其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8,04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4,524.99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7,788.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62,813.15元)。
4.城乡社区支出减少903.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减少903.00元。
5.卫生健康支出减少46,357.2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减少30,588.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15,769.12元。
6.农林水支出减少266,000.00元,其中:其他扶贫支出减少266,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72,460.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4,261.04元,下降17.0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取消了省级文明单位奖励,同时奖励性绩效政策调整,奖金支出减少1,494,526.72元。二是2021年在职职工较2020年减少4人,因此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减少213,812.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82,652.07元,占基本支出的87.43%,人均163,872.6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9,808.46元,占基本支出的12.57%,人均23,566.8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42,115.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3,696.25元,下降23.59%,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增加换届经费支出847,364.00元,增加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支出561,000.00元,增加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458,397.00元;2021年度对部分项目经费进行了调整、整合,培训经费从党建经费、干部经费中剥离出来,单独作为一个项目,因此,党建经费支出减少608,447.10元,干部经费支出减少5,299,313.78元,增加培训经费支出2,585,965.90元;部分项目支出减少,减少选调生补助支出425,000.00元,减少省级人才工作经费支出12,760.00元,减少“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支出15,651.00元,人才经费支出减少17,291.27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资金支出减少266,000.00元,扫黑除恶专项业务补助经费支出增加18,04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干部经费支出433,368.23元用于开展干部推荐、考察、考核及干部队伍建设调研等;党建经费支出1,225,826.27元用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基层党建现场推进会、组织“乡镇党委书记论坛”、党建工作调研等;培训经费支出2,585,965.90元用于举办保山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专题培训班、保山市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换届后全市乡镇党委委员任职培训班、2021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020年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初任培训班、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等培训;2021年换届经费支出847,364.00元用于开展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支出561,000.00元用于全市“智慧党建”可视化调度和随机调研系统建设;人才开发培养经费支出139,193.93元用于组织市委联系专家体检活动、开展引才工作、人才工作评议会、人才工作调研等;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458,397.00元用于举办云南省选调生党性教育和能力提升保山片区培训班;扫黑除恶业务补助经费支出49,000.00元用于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才培训交流专项资金支出742,000.00元用于举办保山城市街道党工委书记及社区党组织书记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保山市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保山市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5期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14,575.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787,957.29元,下降20.25%,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方面,与上年对比减少1,614,261.04元,下降17.02%,主要是:2021年取消了省级文明单位奖励,同时奖励性绩效政策调整,奖金支出减少1,494,526.72元;2021年在职职工较2020年减少4人,因此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减少213,812.90元。
二是项目支出方面,与上年对比减少2,173,696.25元,下降23.59%,主要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增加换届经费支出847,364.00元,增加保山市“智慧党建”项目建设经费支出561,000.00元,增加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458,397.00元;2021年度对部分项目经费进行了调整、整合,培训经费从党建经费、干部经费中剥离出来,单独作为一个项目,因此,党建经费支出减少608,447.10元,干部经费支出减少5,299,313.78元,增加培训经费支出2,585,965.90元;部分项目支出减少,减少选调生补助支出425,000.00元,减少省级人才工作经费支出12,760.00元,减少“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支出15,651.00元,人才经费支出减少17,291.27元,干部人才培训交流资金支出减少266,000.00元,扫黑除恶专项业务补助经费支出增加18,04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21,34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7%。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570,228.2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792,718.33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58,397.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其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9,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1,08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2,511.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569.4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5,84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59,497.88元,务员医疗补助176,350.1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3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303.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补助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4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其中:其他扶贫支出742,000.00元。主要用于沪滇干部人才培训交流。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967.96元,完成预算的4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150.96元,完成预算的4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817.00元,完成预算的51.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进一步规范各项接待工作,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控制接待的人次、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在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的同时,本年车辆保养较好,本年公务用车无特殊大修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7,136.18元,增长5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2020年、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747.18元,增长1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389.00元,增长70.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县、乡、村换届,到县区开展换届工作使用公务用车频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21年县、乡、村换届,上级换届工作组在保山开展换届相关工作支出(比如谈话间、工作间、会场)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50.96元,占26.29%;公务接待费支出123,817.00元,占73.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50.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150.9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管理等相关工作调研、出差使用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81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3,8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其他州市来保调研、考察干部、开展换届工作等接待64批次合计36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808.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285.49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2021年从行政运行经费里调整30,235.70元用于支付体检费(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比2020年调整54,698.00元减少24462.30元;2020年度从行政运行经费里调整65,983.82元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21年度我部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公用经费未做调整,用于列支运转支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商品和服务支出988,448.46元。其中:办公费69,050.00元,印刷费2,286.00元,水费13,892.70元,电费43,103.68元,邮电费3,871.00元,物业管理费960.00元,差旅费39,759.40元,维修费26,846.07元,会议费4,280.00元,劳务费99,850.00元,工会经费126,889.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50.96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租赁费、公务交通补贴)49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355.00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1,360.00元。用于购置办公家具。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9,439,516.46元,其中,流动资产68,864.21元,固定资产8,221,152.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49,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9,132.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8,818.00元,流动资产减少827,950.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0,4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5,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4,70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0,45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20301111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20921061041550.doc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209210610534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