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关于从任满两个聘期未就业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2/22 14:53:30 点击率:0
隆阳区关于从任满两个聘期未就业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6〕66号)、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16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流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组通〔2017〕12号)和《保山市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为做好部分任满2个聘期仍未就业大学生村官的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08年、2009年、2010年全省统一选聘,在我区村(社区)任职满2个聘期仍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官;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招聘
1.任职期间,因重大过失,被区级以上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考录时,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剂的;
4.在聘期内已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自行放弃的;
5.曾在以往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7.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应当取消流动资格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招聘岗位
全区共设置9个事业单位岗位。
三、考核招聘的时间、程序
(一)时间安排
2月中旬启动,3月结束。
(二)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认真填写《隆阳区大学生村官参加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表》,报原任职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意见后,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8:00—11:00到区委组织部干部二股(同仁街33号区委4楼)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取消考核招聘资格。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2.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成考核组,深入大学生村官原任职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考核。
3.提出拟聘用人选。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拟聘用人选。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及岗位、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考核、体检结果等。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的各环节公告信息均在隆阳先锋网(http://zswldj.yn.gov.cn/html/bs/ly/index.html)上公布,请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二)考核工作中发现或被举报有弄虚作假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经考核招聘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不得再享受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的相关政策。
附件:1. 隆阳区大学生村官参加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表
2. 隆阳区大学生村官参加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