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关于招聘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8 15:49:48 点击率:3720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的通知》(保组通〔2016〕102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将“互联网+”引入从严治党、组织工作和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领域,进一步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促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就聘用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政治可靠、党员优先,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原则,按照省、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开展村(社区)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聘用工作。
二、聘用条件及名额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党建信息化事业,计算机操作熟练;
(二)保山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及以后出生),高中(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登记失业满一年及以上(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时间计算)。
(四)全区每个村(社区)聘用1名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个村(社区)为一个岗位,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资质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行为,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各村(社区)。
五、聘用方式
由村(社区)根据聘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谈、政审后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推荐人选;乡镇(街道)负责对村(社区)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后由乡镇(街道)统一签定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试用期1个月、工资14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试聘用,聘用时间为3年、工资1400元/月,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
七、工作职责
(一)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参与研究和做好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
(二)协助村(社区)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配合建立健全农村党建工作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党组织工作;配合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工作,配合抓实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员统计等基础业务。
(三)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做好党务痕迹管理、党员档案管理、党员作用发挥等党建工作基础党务台账,指导好村(社区)下设党支部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协助抓好村组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协助抓好对下设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
(四)负责远程教育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运维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远程教育学习和会议直播工作,按要求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党建工作基础党务信息录入、短信群发、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及时向村(社区)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负责本村(社区)农村电商进平台和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系统”信息录入管理的具体工作,做好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模块、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政策以及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动员工作。
(六)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并与其他村级平台管理员一并形成AB角或多角工作制。
(七)完成村(社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八、纪律要求
(一)在组织、人社部门发出报名及其它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聘用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各个环节,均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各个环节的公示期内,乡镇(街道)纪委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保护聘用人的权益,举报人必须是实名制举报,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四)整个聘用工作在乡镇纪委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年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