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发布时间:2019/9/12 10:44:52 点击率:107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
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05〕72号),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区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按照干管权限,研究并提出各乡(镇)、区直各部委办局科级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配合市委组织部办理市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负责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管理;承办党群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二级班子正职的考察、任免、待遇、工资等手续;承办党群机关、人大、政协一般干部考察调动、工资待遇等手续;负责乡(镇)组织员队伍建设和乡党校等阵地建设;宏观指导区直各部委办局二级班子调整任免。
3.研究制定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方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区直机关下派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4.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区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区委报告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对区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全区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
6.宏观管理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对区级五大机关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全区科级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区直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7.负责全区知识分子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待遇的落实;与相关部门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政策措施,并实施有效管理。
8.制定全区领导干部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考试测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区委公开招考选拔乡科级干部的笔试和面试;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研究和制定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并负责做好考试测评的具体工作;协助区委做好选拔配备的科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的考核测评工作。
9.围绕各个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区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0.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管理区直属机关党委。
11.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宏观指导全区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做好科级领导干部和区直参照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2.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区干部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区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
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财务属于独立核算。内设办公室、组织股、干部一股、干部二股、干部教育监督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人才工作股7个股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重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补足精神之“钙”。 2018年以来,区级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示范班12 期,各党(工)委举办102期,共培训21588人,完成全年党员培训任务数的144%。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对区管干部实现全员轮训。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治吏形成常态。一是考察选拔好干部。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政治过硬作为第一位要求,树立一线选人用人导向,弘扬“六干”工作作风,坚持在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等艰难困苦一线考察和识别干部,真正把“想干敢干、会干能干、真干实干”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二是教育培养好干部。狠抓教育培训,补齐履职短板,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优化培训课程,区级共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5期,对区管干部实现全员轮训。共推荐了190名领导干部到中央、省、市级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三是监督管理好干部。抓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严把报告审核关。联合区纪委选取3 件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完成教育片的拍摄工作,并在各类区级培训示范班中播放,同时前往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和拓展干部召回管理工作,2018年对3名领导干部实施召回管理。研究制定《隆阳区区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隆阳区职务与职级并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强化非领导职务干部和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制定了《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组工干部与区管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今年以来,与700余名区管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各单位班子运行和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深入了解领导干部思想状况,并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做好出国审批工作,办理因公出国审批政审12件,审批因私出国(境)11件。四是激励关爱好干部。制定出台《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办法(试行)》,让干部安身、安心、安业。明确在年度考核中,对表现优秀、履职情况较好的非领导职务干部,按全区非领导职务干部总数不低于10%的比例统筹评定优秀名额,区委、区政府抽调的区管非领导职务干部和一般干部,由管理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不低于15%的比例评定优秀名额;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可按照工作期间获得奖励级别和工作年限优先提拔或调入坝区、城区工作。
3.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以来,隆阳区紧紧围绕“一手抓基础,一手抓突破,打好基层党建工作翻身仗”的目标,对“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的各项任务做到了高起点谋划、全覆盖部署、严要求落实。一是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的实施方案》、《隆阳区2018年度区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1+5”责任清单》等6个清单,专门召开全区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于春节前研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对全区今年的基层党建工作作了详细安排和部署,并对全区党(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全员培训,把各项工作安排到位。二是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抓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委带头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做到一季度1次,全年不少于4次;要求各党(工)委每两月1次,全年不少于6次;把“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各项工作制作成“口袋书”,下发至每名党组织书记,明确目标任务及要求,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抓实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项目等清单,做到党建工作方向清晰、目标明确,有方法、有措施、有完成工作时限和要求。把全年党建工作项目化,制定推进措施和办法,分领域推进。严格落实“主题+专题”党员日制度,坚持“一月一主题,两月一交叉,三月一督查”,加强过程监控,强化跟踪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总体评价为“一般”“差”或工作落后的党(工)委,进行约谈,情况严重的进行召回或问责;抓实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全区19个乡镇(街道)于2018年3月底全部成立青年党支部,加强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6期隆阳区“云夜校”专题培训,推荐94名村(社区)干部及后备力量参加2018年秋季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村(社区)、小组干部和后备力量能力素质;围绕2018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必须全部实现5万元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强化村(社区)经济基础保障;提高村(社区)和小组干部补贴标准,实现村干部平均待遇翻番,小组干部待遇明显提高;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推行《隆阳区村(社区)干部分层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工资报酬、奖惩、任用挂钩。以“所有需要设置的岗位都有人兼任,所有工作都有人落实”为目标,规范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工作,研究下发《隆阳区关于规范管理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整合村(社区)“八大员”职能,实现“党建助理员”“社会事务员”“后勤保障员”聘用管理全覆盖。三是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坚持选树标杆,抓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党(工)委打造不少于3个基层党建示范点;每个区直党(工)委打造不少于1个基层党建示范点,按照“四高四有四化四十分钟”创建标准,持续创建一批各领域党建精品示范点(带)。目前,隆阳区永昌街道党工委、优昊实业党支部等5个单位被市委命名为市级党建示范点,隆阳区人社局党委、景盛花园小区党支部等15个单位正积极申报市级、省级示范点;辛街乡离退休干部党总支成功评选为云南省首批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扎实开展达标创建工作。今年力争全区35%以上的党支部达标,建成规范化党支部500个以上;2019年完成45%的党支部达标任务,2020年完成剩余的20%党支部达标任务。巩固提升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4.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彰显聚才引智成效。通过设立人才服务窗口、建立人才培训联系制度、加强人才招聘网站建设、打造人才就业服务平台等措施,健全了人才服务体系,推动各类人才在跨越发展中发挥作用。2018年,隆阳区签约引进卫生、教育、新闻、城建、水务类专业技术人才32人,不断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继续打造重点专科平台,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三个省级重点专科消化内科、内二科、泌尿外科分别于今年1月、2月和5月成功开展保山首例“经口内镜下食管括约肌切开术”、保山首例“人工肝技术”、保山首例 “显微精索静脉结扎术”。继续做好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参评参选工作。深入培育农村实用人才,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7070人次,并邀请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四川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药材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田孟良教授,对隆阳区中草药种植进行教育指导。抓好技术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农村技能人才培训27261人次,分类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200人,技能培训150人。组织开展云南“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迟报,隆阳区共成功进行网络申报12人。制定了《隆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和培养力度,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围绕人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人才工作宣传,在全区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5.锻造过硬作风,抓实组工队伍建设。一是注重理论学习,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组工队伍。区委组织部始终坚持政治建部、服务立部、实干兴部、依规治部、文化强部,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进一步深化政治建设,不断完善组工干部知识结构,补齐能力短板、素质短板、方法短板。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党员轮流讲党课、红色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强化组工干部政治理论和党性教育,切实增强隆阳组工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注重业务素养,锻造工作能力出色的组工队伍。建立 “业务知识轮讲”制度,开设“组工讲坛”,由全体干部职工轮流主持、对组织业务知识进行轮流讲课,进一步优化组工干部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充分运用好隆阳先锋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介和深度交流全区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学习互动创造了有利平台。三是注重作风改进,锻造为民务实清廉的组工队伍。带头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组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组工干部队伍作风。坚持党建统领,深入开展“宣讲十九大、遍访贫困村、为民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组织部门优势,帮助贫困地区选好干部配好班子、建好队伍聚好人才、抓好基层打好基础。2018年7月起,扎实开展集中大调研活动,对所辖村(社区)进行全覆盖调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形成常态化调研机制。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组织全体组工干部深入瓦马乡新民村、安邦村和山心村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通过实地了解贫困挂钩户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2018年,区委组织部积极向省、市争取到位资金1288.24万元,其中,帮助挂钩乡镇及挂钩村解决问题18件,涉及资金约为155.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8,314,303.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14,303.9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237169.72元,增长51.64%,主要原因分析:
1. 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经费,新增收入200000元;
2. 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新增收入30000元;
3.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新增收入107700元;
4. 行政村党建工作经费,新增收入4000元;
5. “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园建设经费,新增收入100000元;
6. “红色信贷”贴息资金,新增收入266885.82元;
7.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建设经费,新增收入598440元;
8.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市级补助经费,新增收入1596000元;
9.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省级补助经费,新增收入5115000元;
10. 基本工资、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新增收入875620.9元
11. 在职人员住房补贴资金,增加收入33246元;
12.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减少收入151958元;
13. 隆阳区服务型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远程视频调研督查系统建设经费,减少收入460700元;
14. 归还党费垫付隆阳区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经费,减少1809765元。
15. “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经费,减少收入267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562,815.43元。其中:基本支出7,393,763.96元,占总支出的37.79%;项目支出12,169,051.47元,占总支出的62.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365898.38元,增长60.39%,主要原因为: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110257.46元;
2.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391019.17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273563元;
4.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项目增200000元;
5.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增30000元;
6.“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减641200元;
7.远程调研督查系统项目减460700元;
8.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资金项目增502820元;
9.行政村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增4000元;
10.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增6711000元;
11.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经费项目减1809765元;
12.“红色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增266885.82元;
13.隆阳区“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减164656.07元;
14.“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园建设经费项目增100000元;
15.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增399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93,763.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7713.63元,增长30.1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2227713.63元,
工资福利支出增1110257.46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84348元、津贴补贴增236262元、奖金增72634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赠5066.6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赠58235.8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1391019.17元,主要为:办公费增9527.74元,差旅费减11660.4元,维修(护)费增86592元,会议费减970元,培训费增785467.83元,公务接待费减14961元,委托业务费增198640元,工会经费增3051元,其他交通费用增107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324582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273563元,主要为:抚恤金减151958元、奖励金减136650元、购房补贴减21413元,退休费增1300元、生活补助增3515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69,051.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38184.75元,增长73.08%,主要原因
1. 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项目增200000元;
2. 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增30000元;
3.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减641200元;
4. 远程调研督查系统项目减460700元。
5. 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资金项目增502820元;
6. 行政村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增4000元;
7.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增6711000元;
8. 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经费项目减1809765元;
9. “红色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增266885.82元;
10. 隆阳区“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减164656.07元;
11. “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园建设经费项目增100000元; 12.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增399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62,815.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365898.38元,增长60.39%;增长原因是: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110257.46元;
2.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391019.17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273563元;
4.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项目增200000元;
5.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增30000元;
6.“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减641200元;
7.远程调研督查系统项目减460700元;
8.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资金项目增502820元;
9.行政村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增4000元;
10.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增6711000元;
11.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经费项目减1809765元;
12.“红色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增266885.82元;
13.隆阳区“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减164656.07元;
14.“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园建设经费项目增100000元;
15.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增399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34,74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残保金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3173562.5元;用于开展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组织部机关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服务支出128279242.02元;用于全区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资金、组织部遗属补助、部门创先争优考核奖励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2182136.51元;用于组织部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998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41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1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5%。用于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5115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6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购房补贴资金5465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377.27元,完成预算的93.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377.27元,完成预算的9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931.13元,下降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31.13元,下降7.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5,377.2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377.2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5,377.2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9,659.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1019.17元,增长68.54%,主要原因是:
1.办公费增:9527.74元,主要为:2018年培训较多,产生的各项办公费相应增加;
2.差旅费减11660.4元,主要为:2018年差旅费用项目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列支;
3.维修(护)费增86592元,主要为:大组工网维护费减少26800元,增加综合平台运行维护费50000元,增加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宽带网络运行维护费9792元;
4.会议费减970元,主要为:2018年会议费用项目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列支;
5.培训费增785467.83元,主要为:2018年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系列培训,培训次数增加8次,导致培训费增加;
6.公务接待费减14961元,主要为: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项目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列支;
7.委托业务费增198640元,主要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扫描制作费198640元;
8.工会经费增3051元,主要为:人员工资调整,工会经费基数增加;
9.其他交通费用增10750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增10750元;
1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324582元,主要为:增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808100元(2017年列为项目支出),增加大学生村官体检费48522元,减少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432040元,减少拨区妇联、瓦马乡干部教育经费10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14943.64元;
(2)差旅费:48897.00元;
(3)维修(护)费111740.00元;
(4)会议费:9440.00元;
(5)培训费:1346395.56元;
(6)公务接待费:65377.27元;
(7)工会经费:38441.00元;
(8)其他交通费用228533.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9)劳务费:19530.00;
(10)委托业务费:198640;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94772.00元(主要用于其中: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7.93万元,具体是拨给区司法局、板桥镇等17个党(工)委用于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补助经费100万元,拨给区商务局、区工科信局等31个党(工)委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补助经费80.81万元,拨给永昌、兰城等73个单位、乡镇(街道)用于2018年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37.52万元,拨给板桥、金鸡等14个乡镇用于行政村党建工作专项经费47.6万元,用党建工作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人员体检费2万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330.04万元,具体是拨给板桥、金鸡等14个乡镇用于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市级补助经费258万元,拨给板桥镇用于“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园建设补助经费10万元,拨给永昌、兰城等19个乡镇(街道)用于2018年村(社区)党员教育经费57.19万元,拨给市二院体检中心用于全区大学生村官体检费4.85万元;2130506社会发展511.5万元,具体是拨给板桥、金鸡等14个乡镇用于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51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22,472,728.33元,其中,流动资产1,135,846.82元,固定资产21,336,881.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97,673.0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64,573.09元,固定资产增加466,9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472728.33 | 1135846.82 | 21336881.51 | 17934136.37 | 3402745.1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341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510.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18年党建工作经费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党建经费的拨付保障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区委组织部对2018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保障了隆阳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正常运转。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安排2018年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236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项目资金1236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园创建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将云南省优昊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打造隆阳区“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园。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区委组织部对2018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保障了示范园建设完成。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安排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园创建经费项目经费1296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项目资金1296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2018年农村困难党员关爱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农村党员的权益。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区委组织部对2018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准时发放,保障了农村困难党员的权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安排2018年农村困难党员关爱经费项目经费109554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项目资金109554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
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准时拨付,保障了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区委组织部对2018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保障了隆阳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正常运转。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安排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项目资金1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 项目名称
2018年村民活动场所建设省、市补助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村民活动场地及完善配套设施,助力脱贫攻坚。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区委组织部对2018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保障了村民活动场地及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完成。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安排2018年村民活动场所建设省、市补助经费7695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项目资金7695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 项目名称
2018年红色信贷贴息
2. 项目基本情况
对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给予借款人首年贷款年利率3%的财政贴息。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区委组织部对2018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保证了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给予借款人首年贷款年利率3%的财政贴息。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安排2018年红色信贷贴息项目经费613111.47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项目资金613111.47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 项目名称
2018年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2. 项目基本情况
加快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建设。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更好地做好该项目,区委组织部对2018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稳步推进,设施设备到位,加快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建设。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安排2018年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经费3998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项目资金3998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委组织部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
1.强化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治吏形成常态。
3.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4.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彰显聚才引智成效。
5.锻造过硬作风,抓实组工队伍建设。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一是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二是各项工作开展得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认可。
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全面完整,坚持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人员经费核定到人,日常公用经费按预算定额标准核定;二是在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的基础上,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三是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最大限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预算执行有效:一是资金使用申请、拨付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二是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工作完成情况及时进行资金拨付,最大限度减小资金结转结余规模;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最大限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预算管理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全面及时进行财务公开,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站进行预决算公开;三是资产管理有序,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收入18314303.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14303.9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48511.46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62815.43元,其中基本支出7393763.96元,项目支出12169051.4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委组织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在收到《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部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财务人员为成员的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管理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会计负责,并负责日常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委组织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与自评表评分一致)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6553604元,其中:2018年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236000元;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园创建经费项目经费129600元;2018年农村困难党员关爱经费项目经费1095540元;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元;2018年村民活动场所建设省、市补助经费7695000元;2018年红色信贷贴息项目经费613111.47元;2018年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经费3998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2169051.47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迈出新步伐。
②“村校联建”强大合力初步释放。
③“互联网+党建”找到新路子。
④机关党建取得新成效。
⑤“主题+专题”党员日有声有色。
(4)效果情况分析
①建成基层党建组织示范点258个。
②打造出“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园。
③完成2017年“红色信贷”贴息资金。
④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建设。
⑤关爱农村困难党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部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对财务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为下年项目进行分析研判。
(2)绩效明显。所有项目在年度内完成,并且群众满意率均达98%以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