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组织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3 11:00:22 点击率:0
第一部分 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部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作并落实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研究并提出乡镇领导班子和县直各部、委、办、局科级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管干部的宏观管理及考察、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手续审批;协调市委组织部办理对市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负责全县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管理、指导工作。
3、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做好综合管理工作。
4、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干部的有效监督工作;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
6、宏观管理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测评制度;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完成对县级领导干部的点名调训工作,组织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政治业务培训。
7、负责全县知识分子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待遇的落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有效管理。
8、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县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9、宏观指导全县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级参照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腾冲县委员会组织部,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组织部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组织部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组织部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9790107.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0107.24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910549.64元,其中:基本支出8910549.64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10549.6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5%。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0549.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10549.64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部门(单位)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5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2000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26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组织部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组织部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390000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14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组织部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1356人,接待费开支162000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10000元,主要用于接待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