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参与承包工程问题须引起重视
作者:郭 军 发布时间:2016/7/11 10:33:54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加大,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参与承包承建当地公共建筑工程情况不断增多,部分工程由于建设与监管集于一体,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损害农村干部廉洁形象,引起群众不满,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现实中,村干部因熟悉村情民情,加之与乡镇干部工作联系频繁,在承包承建本村或本乡镇范围内公共工程上具有先天优势,在工程招投标上易暗箱操作,诱发工程腐败。一些较大的工程项目即使对施工方的资质条件有较高要求,但承建方在施工、征地补偿等工作中需要村干部出面协调,村干部及其亲属也可以通过“转包”“分包”的形式分得一杯羹,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利益。特别是村干部承包承建村级公共工程项目,集建设方与监管者于一身,监督沦为形式,偷工减料、技术失误等问题时有发生,易造成安全隐患。
笔者认为,村干部承包承建工程不违法但有悖社会情理。村干部不同于一般的村民,实际上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和资源,在生活中,村干部也被基层群众视为“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是村“三委”的换届选举年,新的一届村“三委”班子已选出并走马上任。当前正值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阶段,全省各地农村的各种工程项目铺天盖地,特别是那些建档立卡贫困村,更是各种支农惠农工程项目的集中覆盖实施地。为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建设美丽和谐乡村,应对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参与承包承建本地工程情况加以重视,并采取对策加以限制和规范。同时,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村干部积极性,使其“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做到不当“包工头”,不做“旁观者”,全心全意投身于脱贫攻坚战中,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