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做实柔性引才“创新文章”
作者:杨家振 发布时间:2018/10/13 18:30:15
2010年以来,祥云县经过试点、推广,在全县139个村委会(社区)全面展开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形成了党委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建设格局。截至目前该县1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2个村被命名为州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9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12年,该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法治先进县”,2013年荣获“云南省先进平安县”称号,2018年荣获创建“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
在创建工作中,该县坚持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把宣传重点对准基层干部群众,每村建一个法治宣传栏、配备一套法律书籍,构建法治教育物质载体。利用法治学校,对村组干部和党员进行法律培训340余场次,参加人员近5万人次。通过举办法治宣传月、法治文艺演出、文明守法户评比、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村民法治学校、有线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
为让法治建设落地生根,该县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对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依法进行制定或修改,同时,围绕“四个民主”,加强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建立了党支部、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成立财务管理小组、村务监督小组,实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等一系列民主监督制度,对村干部和村务、财务进行监督,有效地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针对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治理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了警务室、检察室和纠纷调解室;成立了安置帮教、护村队等组织,配合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妥善调处人民内部矛盾。有条件的村还聘请法律顾问,有效地增强了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维护了农村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村民生产、生活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