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警方以党建引领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闫云春 发布时间:2018/9/18 14:40:30
今年以来,弥渡县公安局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以党的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民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弥渡县公安局党委同步部署在全局各党支部、全体党员中开展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队伍违纪苗头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工作目标责任书》《保密工作责任书》等纪律规范,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贯穿融合弥渡公安工作实际,坚持“党政挂帅、政法主力、公安尖刀、社会联动”的方针,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全力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在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中,弥渡县公安局党委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炼,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民主集中制,始终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盯公安工作中行业场所管理、民爆物品审批、涉案财物管理、案件查办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做好容易滋生贪腐行为的风险点管控,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坚持组织引领,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抓党建,促队建,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突出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思想发动、线索核查、专案攻坚、综合保障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通过以党建引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弥渡县公安局开展的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省州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好评。经大理州公安局指定管辖,负责侦办了"1.15"专案,打掉了以邓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1人,刑事拘留64人,经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50人,侦破刑事案件148件,扣押涉案工具和涉案财物1批。同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独立侦办了辖区内曹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刑事拘留15人,经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15人,侦破刑事案件5件;侦办了辖区内姚某、杨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刑事拘留16人,经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8人,侦破刑事案件4件;侦办了辖区内张某某、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刑事拘留13人,经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9人,侦破刑事案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