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巡察利剑直指基层“微腐败”
作者:杨红艳 叶长喻 发布时间:2019/1/7 15:20:25
2018年以来,永平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党组织建立在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对村巡察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延伸巡察监督“触角”,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涉及3个乡镇14个贫困村,通过巡察发现问题58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立案查处2件5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
精准对象,明确靶向。专项巡察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纪律作风等工作开展情况,紧盯扶贫干部、村组干部、农村党员,紧扣脱贫攻坚中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
充分准备,做足功课。巡察前抽调纪检、组织、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素质过硬、敢于担当、熟悉基层工作的13名干部充实到巡察工作中,对巡察干部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和巡察知识专题培训,充分掌握和了解被巡察村相关情况,确保巡察“不走样,不跑偏”。
强化动员,营造氛围。各巡察组在县乡村组发布巡察公告,在村组广泛设置意见箱,在巡察组办公室设置专门举报电话,广泛收集被巡察村组意见。利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平纪检监察网、永平电视台、永平新闻信息报和乡镇党建平台发布巡察信息,公布举报电话,营造全民参与巡察氛围。
简化流程,创新方式。各巡察组进驻后,采取集中召开动员会,集中听取情况汇报的方式进行,直指问题,尽量简化流程。结合基层实际,灵活运用明察暗访、实地走访、入户了解情况等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深挖细查问题线索。
上下联动,压实责任。巡察结束后,及时向乡镇党委反馈发现的问题,明确乡镇、村整改工作责任和任务,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和跟踪问效,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