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巍山县第二届“兴巍优秀人才” 评选表彰的公告
作者:巍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5/19 15:11:49 点击率:29
关于开展巍山县第二届“兴巍优秀人才”
评选表彰的公告
为评选培树一批近年来为巍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团结引领广大人才持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为推动巍山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决定开展巍山县第二届“兴巍优秀人才”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巍山县境内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评选长期扎根基层或艰苦行业,为推动当地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或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二)评选名额
本届评选50名优秀人才。其中:“十佳”技术人才10名、“十佳”创业先锋10名、“十佳”教学工作者10名、“十佳”医务工作者10名、“十佳”文化工作者10名。同一人只能申报推荐一个奖项。首届“兴巍优秀人才”和已纳入省州人才培养计划的人才,不再参与本次评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一)巍山“十佳”技术人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具有中级职称(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1.获得县级科技进步、科技推广、科技成果等技术奖项二等奖及以上的,或省级、州级三等奖及以上的。
2.获得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起草行业标准1项以上的。
3.在正式认定的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省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4.在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或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工作中起到关键技术指导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或本专业获得州级以上荣誉称号的。
5.在生产、服务等领域一线岗位,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精湛,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6.在本行业技术过硬,作出较大贡献,获得全国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前十五名、全省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前十名、全州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前五名、全县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前三名的。
以上奖励或荣誉以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如果系多人合作完成的,须是该项目、作品等的主要完成者或承担者。
该专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乡镇、县级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分别负责完成人选推荐工作。
(二)巍山“十佳”创业先锋。具备一定知识和技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在普及应用农业科技知识、推广科技成果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村组干部、经营管理人员、生产能手、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乡土人才、电商人才等。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1.经营管理人员所在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带动能力强,营业收入企业在500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社在4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在30万元以上(从事粮食种植的新型经营主体,可适当降低标准)。
2.从事技术创新、科技服务等活动,在全县处于领先水平,在技术升级改造、解决安全隐患、提升产品质量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带动30户及以上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群众所公认的生产经营主体。
4.长期外出务工,并带动50人以上外出务工且成效明显(带动5人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务工带头人。
5.具备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同等技术技能水平,掌握厨师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或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或在服务企业、奉献社会,在师带徒、传帮带等方面成绩突出,带动企业或行业职工提升岗位技能水平,拉动和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巍山乡厨”。
6.在巍山县境内注册和纳税的电商企业负责人,自觉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年以上的经营年限,年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人数10人以上,对全县电商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
7.现任村(社区)干部,团结干事,执行力强,带富能力强,能立足岗位,发挥特长和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带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成效较为明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重点工作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党员群众评价好。
8.获得县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英雄等称号之一者,或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该专项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商务局分别完成人选推荐工作。
(三)巍山“十佳”教学工作者。爱党爱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研究、课堂教学一线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校长(园长)对所管理学校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的办学思想和学校管理理念,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成效显著,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工作在全县教育系统公认度高,在全县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每学年课时量在200学时以上。教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每学年课时量在300学时以上。专职教科研人员积极开展与所属学科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科研成果显著,每学年听课评课在100学时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1.创建或运用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在县域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教育学术论文2篇以上。
2.近五年内获得过1次州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3.担任正职校长(园长)期间,所管理学校(乡镇)累计2次获得县级“教育管理工作优秀奖”或“教育管理先进学校(园)”。
4.近五年内主持(骨干参与)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本人课题研究成果对本地区的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5.刻苦钻研业务,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承担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教学方法有特色,在全县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近五年内在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县级及以上状元(能手)称号者;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活动,且在活动中获得州级二等奖及以上的。
6.近五年内,累计2次获得县级高考质量优秀奖者、累计2次获得县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者、累计2次获得县级优秀班主任者、累计2次获得县级中小学音体美优秀教师者、累计2次获得县级幼儿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者。
该专项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完成人选推荐工作。
(四)巍山“十佳”医务工作者。在卫生健康系统长期从事临床医疗、中医诊疗、公共卫生、高级护理和医学研究等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学风严谨,职业道德好,理论基础扎实,有独立从事较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或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业务、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1.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医学学术论文2篇以上,在全县卫生健康某一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2.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及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
3.获得大理州科技成果、科学技术奖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中医重点学科或专科专病学术带头人。
5.在省州医学会等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团中担任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6.行业内命名表彰的优秀人才。
7.获得其他重要工作成果的。
8.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9.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该专项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完成人选推荐工作。
(五)巍山“十佳”文化工作者。在文化领域长期从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本土特色文化的文化工作者或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具有良好德艺和较高艺术造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1.在文学创作中,造诣较高、业界公认,近五年来所独立创作发表的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较多,对提升巍山知名度、美誉度作出积极贡献,或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在州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的。
2.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在州级及以上专业性展览中展出,或在州级比赛获得特等奖、一等奖或金奖的,或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优秀奖及以上的。
3.独立创作的音乐、舞蹈、戏曲等艺术作品较多,对推动巍山文艺事业、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或在州级比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或金奖的,或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优秀奖及以上的。
4.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项目门类(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和曲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民俗(含服饰))传承工作中,技艺高超,被公布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且掌握或熟悉所传承项目的历史渊源、人文背景,在传承、保护、推广非遗项目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
5.取得中级以上导游证,热爱巍山旅游事业,在巍山从事导游工作3年及以上时间,每年累计接待游客量不少于1000人次,工作期间游客评价优良,未接到过有效投诉及被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过的导游人员。
6.在巍山文化事业发展中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该专项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联分别完成人选推荐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以上5个专项的评选:
1.涉嫌违纪违法或工作失职失责,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问责影响期未满或影响期满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公安部门立案调查,或被判处过刑罚的。
3.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
5.近五年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情况的。
6.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评选步骤及方法
巍山县第二届“兴巍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按照申报推荐、专家评选、集体审定、媒体公示、命名表彰五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推荐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各牵头单位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参与评选表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负责审核报送被推荐者的推荐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奖励及荣誉证书、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个人征信报告等复印件各1份;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1份,巍山县第二届“兴巍优秀人才”申报表、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含纸质版两份、电子版)。推荐人选经所在乡镇或归口行业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于2022年5月25日前报相应的牵头部门初审。各牵头部门要专门组织工作力量,对照评选资格条件,认真严肃审核把关,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家评选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县政协参与,由各牵头部门分别组建县级专家评选委员会集中开展评选,主要是依照评选条件对初步人选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业绩贡献等进行比选择优,差额提出建议人选。
(三)集体审定
对集中评选产生的建议人选,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检察、审计、卫健、统计、信访等部门意见,其他人员统一征求纪委监委、政法、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市场、税务等部门意见,无党派人士还要征求统战部门意见。
(四)媒体公示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巍山消息、巍山新闻、巍山先锋等相关媒体公示拟表彰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人选报县委审批。
(五)命名表彰
县委、县人民政府对第二届“兴巍优秀人才”予以命名,授予荣誉称号,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命名为“兴巍优秀人才”后,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或刑事处罚以及因个人过失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由乡镇党委、牵头部门党委(党组)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牵头部门联系。
各专项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马晓珊,6126041,18287249540
县委宣传部:苏晓娟,1367877195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何一梅,13769243834
县农业农村局:罗 蕾,13097492099
县教育体育局:徐艳萍,13988589133
县卫生健康局:杜艳芬,18206980560
巍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