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巡察工作精神
作者:州纪委办 发布时间:2017/10/31 11:52:59
迪庆: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巡察
工作精神
10月17日,迪庆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六次集中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
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此次学习安排了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总结〉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修改《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等内容,集中学习会前,全体中心组成员,利用自学时间,认真对相关学习材料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作了充分的学习准备。
集中学习会上,2名中心组发言人按照学习内容,联系个人思想,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一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巡察工作是完善巡视格局的需要,是督促基层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利器,州委巡察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巡察内容,深化市县巡察工作,修改和完善全州巡察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切实推进巡察工作,完成好八届州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化理论学习,深刻把握上级关于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和新内容,内化于心,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开展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思想、工作和个人实际认认真真学,做到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边完善,不断提升全州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加强对巡察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要求,要运用好学习成果,进一步做好巡察工作的能力。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学用合一、学以致用,要将学习成果进一步转化为指导本职工作的动力,用新的要求指导和统领新形势下的巡察工作。要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做到进度服从质量、形式保证内容,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要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多种巡察方式相结合,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善于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要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认真做好前三轮巡察的后续工作,同时扎实推进正在开展的第四轮巡察工作;要着力完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巡察监督责任,切实用好巡察工作成果,持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管理,发挥好巡察工作“利剑”和“利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