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纪委监察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总则》
作者:州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1/29 16:02:32
迪庆州纪委监察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
《民法总则》
今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开始实施。为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迪庆州司法局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知识专题讲座的通知》(迪普办发[2017]9号)文件精神,11月15日,州纪委监察局积极按要求参加《民法总则》知识专题讲座,同时为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11月15日下午,迪庆州纪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民法总则》,委局机关各部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职工共计50余人参加学习。
会议由州纪委秘书长唐寿昌同志主持并传达上午《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内容,并从《民法总则》编撰背景、重大意义、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监护制度、诉讼时效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结合法条阐述了民法总则的亮点和特色,指出《民法总则》七大亮点,一是胎儿也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二是降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三是失能老人等建立成年监护制度、四是个人信息保护写入民法总则、五是民事诉讼时效两年改为三年、六是让见义勇为者不再“流血又流泪”、七是Q币等虚拟财产等受法律保护。并结合案列作了生动的阐述,让大家受益匪浅。
会议认为,《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法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系统化水平,完善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律规范,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民法总则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被称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是弘扬正气、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好法、良法,全体干部职工不仅要学习法律条款本身,更要与生活和工作相结合,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依暨履职能力,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委局要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作为推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和“七五”普法重要任务,创新学习方式,努力增强学习《民法总则》宣传的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学习。要求结合委局实际,从认识学习民法总则的重要意义上,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开展民法总则的学习;二要多措并举,强化宣传。结合“法律知识七进”活动,推动《民法总则》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结合委局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宣传。三是强化贯彻落实,确保学习实效。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普法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尤其是做好部门法的普及学习工作,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全民普法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