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不定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9/9/20 18:29:19 点击率:0
为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2019年跨部门不定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正式启动。
2019年度云南省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工作抽查时间为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10月31日。抽查对象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已注销、吊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按照企业5%、个体工商户3%的比例随机抽取。此次我市抽查的户数是企业461户、个体722户,合计1183户。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检查、经营期限的检查、经营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的检查、住所和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和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共10个事项。抽查结果分为8类,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此次全面联合抽查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对全市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经营行为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情形依法进行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属于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线索,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在全市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联合抽查,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共筑“信用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