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8/4/9 16:34:50 点击率:0
一、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1小时)为集中学习时间,若因特殊原因耽误,则顺延补学。
二、学习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工作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国家的法律法纪法规。中央、省、市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
三、学习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与业务相结合、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专题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活动。
四、学习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自觉参加学习,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事前向部长请假,每次学习需进行签到登记,学习出勤情况纳入年终个人考核;学习中一般不得随意出入、玩手机或办理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中规定的发言人须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干部职工作好笔记并撰写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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